探討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
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部門很多,但由于這些部門之間跨度比較大,難以實現有效地溝通,因而造成了協調性不強,特別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各個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對食品質量安全無法做到有效的監管。盡管我國出臺了有關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但頒布時間比較早,其相關的法律不健全,無法滿足現在的社會發展需求,加之原來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違反監督食品質量安全的行為處罰力度比較弱,因此,國家相關的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還有待修訂。除此之外,由于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也呈現出復雜化,使得很多重要問題的標準缺失,導致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沒有依據可依。盡管對食品質量安全的檢測每年都在不斷地增加投入,但對于技術的推廣卻依然受到了嚴重的制約,特別是對于一些重要的食源性的危害檢測技術方面的推廣。除此之外,經費的不足也是嚴重制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范圍,從而導致了對食品質量安全即時檢測能力差,檢驗檢測的周期過長,以及檢測不準的情況,嚴重影響到了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
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
實現全民參與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推進全民參與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首先需要提高公眾對于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建立食品安全問題舉報平臺,有時候公眾在遇到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時,很多情況下都沒有進行維權。為提高公眾的積極性,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起專門的舉報平臺,有效地利用互聯網技術,設立專門的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等,并對舉報過程中的內容、時間、地點、票據等做出相關的規定,以便利于對信息真實性的核實。
依托互聯網實現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政府部門在對有關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制度中,應當有效地結合互聯網技術,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間,同時加強對審批環節的監管。對于食品生產許可證,建立起健全的證后監管制度,在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對生產經營過程、銷售物流過程中的數據及時公示,并對企業進行不定時的抽檢與定期的復核性檢查;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建立起信息化監管模式。而監管人員則可以通過電腦、手機等設備把巡查的成果進行反饋,既方便了商家建立臺賬,同時也為市場的監管部門提供了方便;推動互聯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有效地把政府監管部門、生產經營企業、社會組織、消費者食品安全等結合起來,建立起共治生態,對食品生產企業披露食品安全信息的義務與方式、場所等相關內容做出嚴格的規定,對于虛假標識、編造等食品相關信息的企業,要給予嚴格的懲罰,從而對企業的生產形成約束。
監管部門應當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創新出多種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利用網絡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以及對食品安全隱患的監測,與此同時,保護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建立起相應的監督舉報網站,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等舉報渠道,從而有效的保障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
娜孜古麗·熱合木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產品質量檢驗所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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