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的原因及對策
1、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的成因及現狀
農產品農藥殘留指的是農產品中含有過量危害人類身體健康的有毒物質,殘留量用mg/kg表示。農藥殘留問題是農產品所必須面臨的問題,農產品的過量殘留會對人身體產生巨大影響,甚至會破壞生態平衡。農業發展程度越高的國家,農產品的使用量越大,根據聯合國有關單位統計,發達國家的農藥使用量大約是發展中國家農藥使用量的1.5到2倍之間。
在生產過程中,農藥的使用率很低,大約在30%左右,剩余農校大部分進入到土地或者殘留在農作物表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同時,農藥又是農產品生產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為了確保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需要嚴格把控農藥使用量。
產生農產品過量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農民在生產過程中本著只注重產量不注重環境的理念,使用高殘留、高濃度農藥進行反復生產,比如施工機械過于落后等均會導致農藥殘留問題,為了解決此類問題,需要各方全力配合,端正態度,積極開展相關整治工作。
2、農藥殘留品種的判定及檢測標準
農藥殘留標準包括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即最大殘留限量)、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等,我國與其他一些國家一樣采用國際通用方式進行風險評估,目前我國根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的要求進行農藥檢測,該標準針對387中農藥的最大用量及殘余量進行了規定。
3、農產品農藥殘留對策
3.1 加大監測、處罰力度 農產品用量監測機構需要不定期的對該地區農產品進行檢測,抽查,檢測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于不合格的農產品進行有效應對,加大對于農民以及管理人員的處罰力度,使農民形成不敢為的思想,確保農產品的安全、環保。
3.2 做好復檢工作 針對第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相關部門需要及時記錄存在的問題,將該區域列入黑名單,并勒令該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在以后工作中需對該地區產品進行反復檢測。
3.3 加強農產品質量宣傳工作 建議相關部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標準和條例,通過宣講使國民了解何種農藥是違規農藥,增強安全環保意識,進而提升農產品安全質量水平。
3.4 加強源頭管理,從根本上消除危害 相關執法部門必須認真、有效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積極、不定期的對農產品進行檢測,在檢測過程中需要加強對種子、化肥的標準的檢測,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安全、合格。
3.5 嚴格控制農藥用量、對癥下藥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每種農藥都有各自的最大限度用量,農民在進行農作物生產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使用農藥的次數、數量不超過規定范圍,一旦超標,不僅對環境造成破壞,最重要的是危害人的身體健康。
農村需要認真學習農藥相關功能、特點,針對不同癥狀的農作物進行對癥下藥,不隨意混合農藥。一旦農民根據個人意愿進行混合,極易造成新的有毒物質的產生,不僅危害自身生命安全,而且也不利于環境保護。
3.6 嚴格控制收貨時間 農藥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殘留有效期,在該時期內進行收割會使農作物殘留大量有毒物質,因此農民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在有效期時間外進行收割。
4、結論
農產品是一個國家立足的根本,嚴格把控農藥用量不僅有利于國家發展,而且有利于國民身體健康,雖然我國經濟處于迅速發展階段,但是對于農藥的管理仍然處于初級階段,每個農民需要從自我做起,嚴格遵守相關制度,確保農作物安全、有效生產。
劉恒 邢華 開原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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