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確保校園食品安全
本刊記者 崔文生
9月6日,為進一步凈化校園食品安全消費環境,保障青少年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管局與州教育局聯合發文,加強對州直各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管,筑牢食品安全底線。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管局通過媒體、食品安全講座進校園,帶領學生實地檢查,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宣傳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師生科學飲食、科學消費,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講,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圍。以校園及周邊200米范圍內的兒童食品攤點、“小飯桌”為重點對象,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要求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購銷臺賬,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督促經營者在銷售中發現過期、霉爛變質食品,自覺下架退市;嚴查食品生產者、供貨商合法證照及相關證件,以及經營者所購食品的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基本信息,查閱憑證是否齊全、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圍繞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查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查關鍵環節制度是否落實,查責任書是否簽訂到位,查設施設備運行是否符合要求,查“明廚亮灶”是否視頻化,查“小飯桌”是否規范經營,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情況、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劑等8個方面進行重點檢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立學校、經營者、相關職能部門“三位一體”監管機制,確保監管手段到位。學校主要領導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校園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負總責,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聯系,及時制止安全隱患;落實陪餐制度,各學校每餐均需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有條件的可以請學生家長代表陪餐,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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