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出臺《商標品牌戰略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本刊記者:祝富
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強市戰略,8月12日,揚州市財政局、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出臺了《揚州市商標品牌戰略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商標品牌獎勵專項資金是指經揚州市政府批準,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用于獎勵成功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省、市產業集群品牌基地、中國質量獎、江蘇省質量獎、省級品牌、工業企業質量信用評價2A級以上和成功注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馬德里商標、新創省市級放心品牌集聚區牽頭示范單位、新認定市級地方放心品牌的民營經濟經營者、組織的專項資金。
該《辦法》中有關規定的獎勵標準與《揚州市小微企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揚府辦發[2017]47號)大部分相同,有所不同的是:將對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每件獎勵金額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當年新創獲得省級品牌的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降至5萬元;取消了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的獎勵?!稉P州市小微企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獎勵對象是小微企業,而本《辦法》獎勵對象擴大到民營經濟經營者、組織者。
《揚州市小微企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至2018年止,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自本《辦法》公布之日后,揚州市將對《揚州市商標品牌戰略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常態化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
揚州市財政局將會同揚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覆蓋全市商標品牌專項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績效管理機制,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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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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