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修訂印發
本刊記者 崔文生
近日,湖南省食安委印發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確定了省食安委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工作制度。
《規則》明確,湖南省食安委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包括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等24個省直單位。湖南省食安辦設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省食安委的日常工作。湖南省食安委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湖南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決定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方針政策,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方針政策,安排部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湖南省食安委建立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制度、部門會商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湖南省食安辦受省食安委委托,組織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成員單位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和有關重點工作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并根據需要開展約談或進行通報。
《規則》還分別明確了24個成員單位的食品安全主要職責,確保了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食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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