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市場監管局建立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
陜西市場監管局建立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
本刊記者 崔文生
3月26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要求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制度,讓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該《制度》明確了5項具體任務:建立健全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機制。圍繞失信企業信息歸集、推送、接收、公示、限制等方面,統籌整合原工商、質監、食藥、知識產權等部門的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按照新型市場監管需要,形成較為完備的市場監管信用約束機制;歸集整合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建立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集中統一的數據庫,實現省、市、縣、所4級業務數據的集中;依法公示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建立健全失信企業“黑名單”常態化發布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陜西)、信用中國(陜西)及各類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本部門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互聯共享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明確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歸集工作的路徑方式、數據規范和任務分工,建立職責清晰的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互聯共享工作機制。全面、及時、準確歸集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強化應用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收到其他部門推送的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后,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立即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措施。同時從嚴審核、限制新增相關事項;對失信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取消相關責任者榮譽稱號和評優評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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