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反貪腐法臨施行 韓餐飲業迎變革
《金英蘭法》定于今年9月28日正式施行。這部反貪腐法全稱《關于禁止接受不正當請托和財物的法律制定案》,由前反貪官員、時任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大法官于2012年提出,去年3月在國會獲得通過。
根據這一法律,公職人員、新聞從業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工單次不得收受超過100萬韓元(約合6038元人民幣)的財物或服務,每年收受財物或服務總價值不得超過300萬韓元(1.81萬元人民幣)。上述幾類人員接受宴請人均費用不得超過3萬韓元(181元人民幣),收受禮品價值不得超過5萬韓元(約合302元人民幣),喜喪金費用不得超過10萬韓元(約合604元人民幣)。
韓聯社報道,不少韓國餐館的老板如今正因《金英蘭法》為今后業績犯愁。在首爾仁寺洞,自1969年營業至今的“山川”餐廳常有政界人士、政府官員、媒體記者和商人光顧。當然,那里的消費水平也不低,人均餐費將近5萬韓元。飯店老板表示,多年來,他們以向顧客提供高檔食品和私人就餐環境而自豪。過去10年間,飯店一直提供高規格的套餐,但“為符合(《金英蘭法》所設定的)餐費上限,我們將被迫改變幾十年的傳統,這真是艱難決定”。
坐落在首爾鐘路區的“有情”飯店曾因前總統盧泰愚、李明博等政要的光顧而聞名,卻于上個月關張。飯店老板說,隨著韓國部分政府機構遷至世宗市,飯店營業額遭受巨大沖擊,估計《金英蘭法》施行后,客人將更少。這家飯店不久后將改行經營越南米線,人均餐標在1萬韓元左右(6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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