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積弊不除食品安全只能是空話一句
市場亂象往往在于監管的失靈。換句話說就是“沒人管”?;仡櫧陙斫舆B不斷發生的一連串令人痛心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本該肩負監管天職的相關監管部門哪一次的反應不是滯后于媒體?哪一次不是跟在媒體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且面對輿論的種種不滿和壓力,一些市場監管部門往往津津樂道于事后的所謂“堅決查處”。但是,這種事后的“嚴肅查處”看似盡忠職守,其實恰恰暴露了其有“管”無“監”的疏漏。“九龍治水”使得市場監管部門職能重疊,導致相互推諉、懈怠,同時重罰款、輕整改的監管方式,也在無形中抵消了監管效果,并且使得有些部門有利搶著管、沒利讓著管,把利益作為監管的目的。
在這里,小馬飛刀舉兩個例子來證明一下我們監管的乏力。一個是當下的中國不缺食品安全的法律和文件,我國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已經有幾十部之多,這其中既有專門法律,也有各種條例法規,還包括十多個部門規章。衛生部有關專家就曾指出,我國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法規非常多,甚至超乎國際水準。還有一個是近年來廣州地區法院受理消費維權類官司,80%甚至95%以上由職業打假人發起。而這些職業打假人甚至年賺百萬。以打假來賺錢,只要不違法,也是合法勞動、合法收入。只不過,職業打假人越來越多,甚至迎來一個“賺錢的時代”,是不正常的市場生態,對于市場秩序來說,則是種倒退。尤其對于監管者來說,應該是件該臉紅的事。
徒法不能自行,再嚴格的法律制度也需要有力的執行才能發揮威力。如果監管執法環節形同虛設,中國的老百姓就不會有安生的一天。行政監管積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諾即是一句空話。防患勝于救災,政府部門的職責就是保障市場規范運行,不給無良商家留下可乘之機。要知道,市場監管哪怕一次小小的疏漏都可能會帶來令人無法預估的后果。無論事后調查再詳細、懲處再嚴厲,都難以挽回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當然,行政體制內積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檢就可以破解的,需要來自外界強有力的監督和問責。只有司法之劍揮向監管機構,問題或許才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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