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嚴管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
近年來,部分地區經營者以門店形式,直接將生鮮乳作為原料,經凈乳、殺菌、發酵后制成巴氏殺菌乳或發酵乳,供消費者現場即食消費,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風險。對此,國家食藥監總局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強化對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的監管,各地要制定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將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中的蛋白質、脂肪等理化指標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標及非法添加作為重點,加大抽檢力度,及時公布有關信息。
通知指出,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的經營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類別為“飲品店”),配備凈乳、殺菌、發酵、冷藏等必要設備,經營產品僅限于巴氏殺菌乳和發酵乳。經營者要定期對采購的生鮮乳、加工制作的成品等進行檢測,或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生鮮乳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生乳》(GB19301-2010)的規定。巴氏殺菌乳和發酵乳中的脂肪、蛋白質等理化指標和大腸菌群等微生物限量,應分別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和《發酵乳》(GB19302-2010)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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