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更高的進口食品是否更安全?
近日,秀洲區市場監管局為進一步規范轄區內進口食品流通市場經營秩序,在轄區內開展了一場名為“進口食品專項清查”的行動,以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類以及即時食品等為重點,著重查看此類進口食品有無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中文標簽及中文說明書,經營單位是否建立健全食品進貨查驗及查驗記錄制度。
“我們在檢查中發現,有少數店鋪經營的進口食品存在過期現象,經營者也未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且無法提供進貨單據。”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此次行動中,區市場監管局還針對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進行了查處,下架并封存過期食品,并進入處罰程序。同時,對檢查單位的經營者,區市場監管局還深化食品安全意識,牢筑其思想防線,完善臺賬制度,要求經營者嚴把進貨質量關,肅清食品環境,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據報告顯示,近年來,進口食品不合格的批次和數量整體呈現上升趨勢。2009年,進口食品的不合格批次為1543批次,2010年和2011年分別增長到1753批次和1818批次,2012年的不合格批次達到近年來的峰值,為2499批次。2013年共有2164批次的進口不合格食品因各種原因被拒絕入境。
為此,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為了牟利,一些不法商家通常會故意將“到期日”標示為“生產日期”。國內一些食品經銷商會從境外進口已過期食品。這些食品原包裝的底部通常噴印著日期,并且原包裝上會用外文標明“到期日見底部”之類的字樣。進口商用加貼的中文標簽遮蓋外文的“到期日見底部”字樣,并在中文標簽中將原噴印的到期日標為“生產日期”,以此延長保質期。
同時,部分進口商為了更好地銷售產品,進口裸裝食品(含有運輸包裝)后,在不具備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進口食品包裝或簡單加工為預包裝食品進行銷售。
“消費者不能迷信‘進口’,目前市場上有的進口食品成分超出我國法律規定上限。”該負責人說,“購買進口食品時不要被外包裝所欺騙,一定要查看中文標簽及說明等是否齊全,盡量選購知名品牌的商品。”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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