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抽檢“菌落致不合格率”達86.47%
飲料抽檢情況
抽檢項目 | 抽檢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率 | 菌落致不合格 | |
1 | 飲用純凈水 | 2088 | 475 | 22.75% | |
2 | 天然礦泉水 | 652 | 31 | 4.75% | |
3 | 其他瓶(桶)裝飲用水 | 909 | 269 | 29.59% | |
4 | 果蔬汁飲料 | 579 | 0 | 0 | |
5 | 含乳飲料 | 156 | 1 | 0.64% | |
6 | 其他蛋白飲料 | 267 | 5 | 1.87% | |
7 | 固體飲料 | 25 | 0 | 0 | |
8 | 碳酸飲料(汽水) | 78 | 3 | 3.85% | |
9 | 其他飲料 | 94 | 7 | 7.45% | |
10 | 茶飲料 | 33 | 0 | 0 | |
4881 | 791 | 684批次/86.47% |
食品安全導刊統計發現,這次國家食藥總局公布的791批次不合格飲料中,有684批次不合格原因包含了菌落超標,菌落超標致不合格率達到86.47%。在不合格的飲料中,瓶(桶)裝飲用水的不合格率最高,達29.59%。另外,果蔬汁飲料、固體飲料及茶飲料在檢測中100%合格。本刊記者就此次抽檢結果采訪了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及風險控制專家馬東。
菌落總數屬于工藝指標,和安全沒有太大關系
12月6日,國家食藥總局發布抽檢信息,飲料工業協會在官網上發布了對這次飲料抽檢結果的說明,稱“我國專家和政府今年在對食品質量菌落總數過高解讀時明確,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屬于致病菌指標,并非食品安全性指標,通常用來進行生產過程衛生狀況管控”。
馬東則把菌落總數看成一種工藝指標。他表示,在細菌的三種分類中,“大腸菌群是衛生指標,致病菌是安全指標”,而“菌落總數屬于工藝指標,和安全沒有太大關系。它更說明的是工藝水平,該行業能否通過設計的方法將菌落總數從一個數量降低到另一個數量” 。
對于企業自查稱“發現菌落總數超標的情況可能是流通過程中搬運時蓋子松動或桶身滲漏等缺陷所致”的說法,馬東認為,“出廠檢測合格,流通環節不該出問題。從產品的設計來講,應該保證交付到消費者手中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所謂的合格應該是交付到消費者手中合格。出廠合格,交付到消費者手中不合格,那不行。”
菌落總數致不合格率達86.47%
這次抽檢結果不合格的791件飲料中,有684批次不合格均包含“菌落總數超標”,菌落總數的致不合格率達到86.47%。馬東認為,“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86.47%,這么高的比例,其不合格原因都包含菌落總數,這牽涉到抽檢規模,如果以前抽測合格而這次不合格,可能是檢測的方式方法的問題,如果都沒問題,那么菌落總數的標準是否科學?”
瓶(桶)裝水在這批次飲料中的不合格率最高,達到29.59%。馬東認為,“因為瓶(桶)裝水水桶要回收,在市場中經過流通,所以很容易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瓶(桶)回收造成的。如果只把流通環節作為出問題的原因還是太牽強。凡對貯藏條件沒有要求的產品,則跟流通環節沒有關系。相反,比如說肉類對冷藏有要求的,流通環節對它會有影響,而水對貯藏沒有特殊要求,要是牽扯到在貯藏過程中出現問題過于牽強。”
建議進行風險評估調查
另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這次果蔬汁飲料、固體飲料及茶飲料100%合格,馬東表示,“對于果蔬汁飲料、固體飲料及茶飲料合格率高,因為桶裝水的菌落總數檢測相對更加嚴格,菌落總數的檢測量更低,而果汁等檢測的標準比較寬,相對來說更容易達標。”
對于菌落總數86.47%的致不合格率,馬東建議,“現在政府風險安全委員會應該作一個風險評估調查。首先,這個標準是否有科學。其次,測樣的方法是否合理,要作一個驗證,因為這對業界、對老百姓影響很大。再次,在檢測過程中有沒有重大的失誤。最后,如果都沒有失誤,進行企業調研。目前企業對菌落總數的控制能力達到一個什么水平。比如,巧克力之前的國家標準是3000,我們企業的標準完全可以控制到50,這個標準落后業界的控制能力。”
馬東表示,食品安全檢測標準在完善中,牽涉到標準的合理性、測樣的合格性、檢測的科學性、企業的規范性,所以要加強對利益相關方進行大量的調研,進行大量的驗證,做連續性的市場抽樣,而且抽樣必須具有科學性、公正性,必須要廣泛的覆蓋面以及第三方的參與等,最后才能驗證這這套標準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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