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導刊》刊號:CN11-5478/R 國際:ISSN1674-0270

登陸 | 注冊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評論:遵紀守法,才能保證企業最大利益

2014-12-04 17:39:56 來源: 食安中國網

評論0  我來說兩句

  近日,歐尚超市因未標明干果質量等級信息,被消費者周先生訴至法院。12月2日,北京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一審判決歐尚超市10倍賠償,對此超市提出上訴。

  食安中國網(www.mytravellingguide.com)先帶您還原事情的原委。2013年7月27日,周先生在北京歐尚超市購買兆泰新疆葡萄干20袋,金額合計351元;同日周先生在歐尚超市又購買阿娃提新疆和田金棗10袋,金額合計1590元。購買后周先生發現上述產品的包裝上均未標明質量等級,認為包裝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相關規定,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反映了此事,并訴至法院要求歐尚公司返還貨款并進行10倍賠償。

  食安中國網(www.mytravellingguide.com)查詢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其中第4部分“標示內容”對食品“質量(品質)等級”有如下規定,“食品所執行的相應產品標準已明確規定質量 (品質)等級的,應標示質量 (品質)等級。”

  據食安中國網(www.mytravellingguide.com)了解,海淀分局已就此事向歐尚公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但對于周先生要求歐尚公司返還貨款并進行10倍賠償的請求,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辯稱,其銷售不符合包裝標準的食品是過失行為,周先生的人身、財產并未受損,要求賠償沒有依據。

  食安中國網(www.mytravellingguide.com)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據此,法院一審認為,歐尚公司應當對商品的包裝盡到法律規定的注意義務,而且涉案產品未標明質量等級應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歐尚公司應當承擔10倍賠償金的責任。

  通過此事明顯看出,近年來法制宣傳漸漸深入人心,百姓法制思維、法制心態逐步增強,維權意識得到了大大提高。結合各地接連不斷出現的百姓維權法律訴訟可以看出,百姓依法維權已然成為我國社會生活中的又一“新常態”。

  法律是公民和社會組織日常行為的規范和準則,更是底線,任何不守法不遵規的行為既是對法律的藐視,更是對法治的踐踏。食品安全無小事。事例中的周先生是一個細心的人,若非此,不會發現所買的葡萄干未標明質量等級;周先生是一個懂法用法的人,若非此,不會為了維權將超市訴至法院;周先生是一個明事理的人,當日常生活中人們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時,他卻不計時間、金錢成本,去討一個說法。

  事例中的企業緣何會出現上述問題,可能是行為過失,恐怕更多是就沒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當回事,要知道如果只是一次疏乎大意產生的紕漏,周先生第二次買和田棗時上面依然沒有按法規要求標明質量等級。這種對法規漠視的意識,這種不當回事的態度何嘗不是一次又一次釀成了食品安全事故,給消費者生命安全、健康造成了侵害,對財產造成了損失。安全意識不可丟,守法意識不可無。

  經營企業要正視百姓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的事實,正確對待,不妨給自己來個全身的大體檢。否則,一旦再碰到周先生這樣“斤斤計較”的消費者,真是既受行政處罰又吃官司,更重要的是社會信譽一旦受損,不是想彌補就能彌補回來的。

  事例中,企業為了挽回損失提起了上訴,但是畢竟為時晚矣,事情鬧得越大,對誰的影響越壞?我們期望少一些漠視法規的經營者,因為只有遵紀守法,才能保證企業最大利益!

微信關注

相關熱詞搜索:遵紀守法 利益 企業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

食安中國 Copyright ? www.mytravellingguide.com 2012-2015 版權所有 海淀分局網絡備案編號: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備09075303號-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39號萬地名苑2號樓504室(郵編100039) 聯系電話: 010-88825653 業務咨詢:010-88825689

国产美女自卫慰视频福利app|伊人久久大杳蕉综合|久青草国产97香蕉在线视频|国产精品香蕉在线的人|dwoman亚洲老熟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