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運行機制
“食品安全事故分級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個等級。”1月12日,記者了解到,施行4年的《南昌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進行了修訂,從低到高對食品安全事故等級進行了明確劃分與修改。
據了解,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等級。核定為一般安全事故的,由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批準啟動Ⅳ級響應;核定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批準啟動Ⅲ級響應;核定為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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