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管外賣平臺?警惕安全隱患
日前有《北京青年報》報道稱其記者在某知名網絡訂餐平臺上進行訂餐,結果搜索發現三公里內十家店鋪使用同一個營業執照和餐飲許可證的情況。網絡點餐平臺所存在的隱患露出“冰山一角”。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足不出戶”就能滿足生活所需正在一步步成為可能,宅人們專屬的各種網絡APP也層出不窮,其中網絡訂餐成為很多消費者選擇的一種新型消費模式,但是網絡訂餐在方便消費者生活的同時,也逐漸暴露出很多隱患。
對此,國家食藥監局近日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現行條例增加了136條內容,首次明確了網售食品的抽檢標準,要求網絡食品交易平臺需備案IP地址、IP審查許可證明、網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開入網商戶信息的,或面臨20萬元罰款。此外,草案還擬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征信系統,與融資信貸等掛鉤,以此制約食品經營者的失信行為。
新法初見效
然外賣平臺監管不力
今年10月1日起執行的修訂版《食品安全法》,首次專門強調網絡食品安全監管。這部“最嚴食安法”中明確規定:網絡食品經營需納入監管,第三方平臺需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并登記審查許可證。
對此,阿里相關負責人表示,新食安法上線后公司明確要求預包裝及散裝食品經營者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6月上線的企業店鋪政策區分了企業店鋪和私人賣家,并對二者進行了權限劃分。目前,未完成認證的賣家將受到商品發布受限、無法參加各類大促等限制。淘寶業主也印證了此說法,名為“午后小聚”的西點屋老板娘稱:“今年年初淘寶開始大規模通知商戶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10月起不按要求的商戶已無法正常發布商品,有時還會進行抽檢。”可見新修訂《食品安全法》已見成效。
對于大城市上班族來說,午餐叫外賣既便捷又便宜無疑備受親睞。然而,記者在走訪過程中發現,多家外賣平臺屢屢被曝光存在一些無照經營的“黑作坊”。這些“黑作坊”環境臟亂差,衛生不達標,食品安全自然無法保證。“這主要是一些外賣平臺為了追求快速發展,在審核商戶資質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導致一些衛生堪憂的‘黑作坊’進入平臺。”一家外賣平臺負責人直言。除此之外,似乎上了平臺之后,外賣商家與平臺之間再無“瓜葛”。“這些平臺和我們沒啥聯系,也不進行監督,我們和他們關系不緊密。平臺給了個送飯的箱子。車子和人都是我們餐館自己的。平臺也有專門送快遞的,但是他們送餐的價格貴,我們都是自己送。我是專門送的,也有廚師做完了菜也送”。
外賣平臺目前仍似乎是很多民眾的“心頭好”,其中最大的原因便是實惠。記者注意到,補貼已成了外賣平臺爭奪消費者的慣常手法。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外賣平臺上80%的商戶不定期推出各種各樣的優惠活動,優惠額度常在10元至50元不等,甚至更高。一些商家即使價格不優惠,也會通過贈送飲料、零食的方式補貼消費者。然而,即使再優惠,食品安全問題仍讓很多消費者“望而興嘆”。企鵝智酷公布的《2015年互聯網用戶外賣使用調查報告》顯示,高達52.5%的用戶最擔心外賣的食品安全問題。
各媒體關注
無證經營成為焦點
《福建日報》報道稱:“記者打開最近很火熱的一款訂餐APP,將位置定位在福州泰禾廣場,隨即彈出周邊經營的各類餐飲店鋪。記者發現該軟件上顯示出泰禾廣場周邊的外賣店鋪有72家,其中能顯示雙證齊全的店鋪還未超過半數。記者還發現一家名為福金財快餐的店鋪,頁面顯示商家兩證為上傳中,不僅兩證不齊,而且商家位置只寫了小區名字,地址不詳。”
人民網食品頻道記者同樣使用了該款APP,搜索北京大望路一帶的餐飲店鋪。除去標明“商家繁忙不接受訂單”或“商家休息不接受訂單”的各類大小餐飲店鋪外,一共營業的商鋪有460家左右。在這460家店鋪中,有關商家資格認證的情況大致分為三類,分別是:商家通過企業營業資質認證、商家通過個人身份認證以及沒有標明。
人民網記者隨機打開了“食牛族私房牛肉外賣”、“東崍閣黃燜雞米飯”、“蒸美味中餐廳”三家認證情況不同的商鋪,其中“食牛族私房牛肉外賣”是商家通過企業營業資質認證的,點開商家店鋪,在“商家信息”之中的“商家圖片”里都顯示了該店的營業執照和服務許可證。而商家通過個人身份認證的“東崍閣黃燜雞米飯”和沒有認證標明的“蒸美味中餐廳”則在“商家圖片”中沒有顯示營業執照和服務許可證。而實際上,這種情況在該款APP上非常常見。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此前也曾對此進行過報道,稱使用該APP查詢到一家名為“美味龍蝦”的商家其商家營業執照和商家許可證均處于“上傳中”狀態。對此,該款APP的官方回復是:“由于公司早期發展呈現迅速擴張的態勢,因此一些早期的商戶可能沒有相關執照,網站現在只能是對一些被投訴的、沒有牌照的商戶進行清理,或者督促其盡快辦理相關牌照。”
監管無盲區
第三方平臺擔負責任
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管科科長張曙光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外賣存在兩個安全隱患,一是運輸過程中的,一是制作過程中的。餐飲分冷藏和熱藏兩種,冷藏餐飲溫度需在0-10攝氏度間,而熱藏餐飲溫度需達到60攝氏度以上,如果食品在運輸過程當中,設備不好就會不符合這一規定,造成隱患。另一種就是家庭作坊,脫離了監管其食品原料來源和加工制作過程,可能會不符合相關要求。”
此前,我國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傳統餐館,對新興的網絡外賣平臺并沒有明確的證照要求或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監管處于盲區。不過隨著新《食品安全法》的出臺以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食品監管和外賣平臺應負有的責任將不再是盲區。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第62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另外我國《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和登記”、第26條規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對通過平臺銷售商品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發現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應當向平臺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由此可見,消費者通過網絡APP這種新興模式進行點餐,平臺也應對商家資質承擔審核和登記的責任。
不過,由于網絡訂餐是一種新興的、先行的行業,在行業發展早期都不可避免地面臨著粗放式迅速擴張的勢頭,因此全行業也都面臨著其早期入駐商家資質審核不嚴的問題。對此上海市食藥監局食品安全監察處處長沈偉濤曾表示:“第三方網絡送餐平臺剛興起的時候,政府沒有實名方面的要求,現在提出相關要求后相信行業會有一個不斷完善、落實的過程。”
監管難度大
重點在于資質審核
12月7日,全國食品藥品安全與監管博士后論壇在京召開。作為“‘互聯網+’與食藥安全監管”分論壇演講嘉賓之一,百度外賣副總裁田井泉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外賣平臺對餐館在食品制作方面的控制力十分有限。外賣平臺實質是利用互聯網將餐館的經營內容展示給消費者,消費者利用平臺下單給商家,由商家或百度自己的物流來配送。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百度外賣、美團外賣、餓了嗎、口碑外賣四家企業占據了網絡外賣的大部分市場份額,并且都獲得了千萬美元級別的投資。
田井泉表示,百度外賣作為平臺方,除了在接入商家時會對其證照進行審核,在日常監管中也會依據消費者評分機制,對商家在推送方面進行管理。“評分高的商家會被優先推薦給消費者,以獲得更多訂單,而評分低的商家的展示位置則逐漸后移,利用消費者的選擇來倒逼不注重食品安全的商家退出”。
阿里巴巴法務部總監慎凱也認為,平臺商重要的監管手段就在于準入資質的把控。阿里巴巴和淘寶平臺的食品商家數量十分龐大,對于此類商家準入資質采取的是手持身份證和支付寶“雙重認證”的方式。除此之外,平臺還大力推動商家采用“一品一碼”的方式,增加假冒成本,減少違法情況出現。
對于平臺的監管職責,田井泉坦言,讓外賣平臺商來做食品安全監管難度很大。以檢測為例,可檢測的機構少,費用高,且送餐食品的安全風險環節在配送,非在制作加工。未來希望能接入餐企的明廚亮灶模式,各地方食藥監部分的餐飲證照分級展示,以及引入更多的品牌餐飲商,引導消費者選擇優質餐飲企業,并且通過自建配餐物流體系保障食品安全。
對此,騰訊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楊樂認為,互聯網平臺中出現的問題,盡快立法并非唯一辦法,平臺商在積極配合監管部門檢查的同時,也可以依靠市場競爭去解決。她表示,以近來頗受爭議的微商為例,用戶進行商事的行為已經超過了網絡平臺商的主管意愿,原則上屬于用戶之間的主觀行為。微商出現時,受到熟人經濟的影響,銷售一片火爆。但隨著熱度下降以及劣質產品的不斷出現,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自覺的抵制不良微商。
中消協提醒
平常心警惕低價陷阱
外賣平臺的食品安全問題已遭到多個相關部門點名,違規商家卻屢禁不止。中國消費者協會12月4日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對于訂餐平臺“好評返現”、“超低折扣”等促銷行為要保持平常心,不要落入低價低質陷阱。同時,網上訂餐務必索取消費票據,留存交易憑證。
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出,消費者如需訂餐,盡量選擇信譽較好的平臺和供餐商家,外賣送達時,檢查餐食包裝是否完好、清潔,所配送餐食是否與訂購餐品一致,并當面查驗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現變質,發現問題可拒收食品。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由于多數訂單在網上支付,送餐員只將食品遞交后就轉身離開,并沒有消費者確認的過程。
中消協提醒廣大網絡訂餐平臺應當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并強化渠道管理。事實上,網上外賣平臺的違規行為已遭到多個政府部門點名。北京市食藥監局在10月18日發布網絡訂餐消費警示;11月底,深圳市市場稽查處曾查出多家在網絡外賣平臺售賣食品的非法營運商家,并對五家知名網上訂餐平臺進行立案調查。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違反規定應予以制止,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中消協提示消費者,發現餐飲安全衛生問題,要做好證據留存,依法主動維權,并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延伸:外賣平臺或為職業打假人目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級研修學院博士肖平輝表示,以阿里和淘寶為例,其平臺上網絡食品的小型賣家多達百萬級別,在2014年中有關阿里集團的訴訟85%由職業打假人提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涉及的食品網絡打假案件中,最終由網絡平臺擔責的仍屬于少數,最終賠償的仍為平臺入駐商家和食品生產企業。
肖平輝指出,未來入駐電商的中小賣家、跨境電商平銷售臺、網絡送餐平臺仍需在證照、產品標簽、產品包裝等方面加大管控力度,上述方面也將成為職業打假人的下一步關注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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