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專門給“兒童食品”定義了
兒童食品的出現是市場細分的結果,它契合了家長“讓孩子吃得更好、更安全”的消費心理,因此即便價格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仍有不少消費者趨之若鶩。但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只要冠以兒童食品的概念,再加上卡通形象的包裝,就能讓產品價格成倍上漲,這里面有多少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的成分,誰都說不清楚。
于是,兒童食品市場“潛規則”盛行:一些兒童植物油號稱不含膽固醇,但實際上所有植物油都不含膽固醇;號稱高纖維的兒童餅干,往往可能為了改善粗糙口感而多加油脂;“孩子一定愛喝”的兒童牛奶,很可能就靠添加砂糖和香精。
兒童食品泛濫的關鍵原因,還是相關標準的缺失。目前我國并沒有制定兒童食品的專門定義,對“兒童食品的營養指標、安全指標、添加劑使用應遵循的標準”并無明確說法。這就導致商家可以肆無忌憚地使用兒童食品噱頭,還不用擔責。不少消費者則因此陷入“為概念噱頭買單”的誤區。
但我們也要問一句:對于缺乏標準的兒童食品,難道監管部門就束手無策了嗎?顯然并非如此。按照通行的市場管理標準,商家既然打出兒童食品的噱頭,就必須拿出相應的理由和數據來證明,在產品外包裝或說明中明確體現出產品的“少兒性”,否則,監管部門就有理由要求商家撤回相應兒童食品。當然,治本之計是盡快建立兒童食品標準,針對兒童身體尚未發育成熟的特點,制定在安全性、營養性等方面更為嚴格的食品標準,惟其如此,才能為相關部門提供足夠的監管依據,避免消費者被概念噱頭所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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