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總局聯合司法部舉辦《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培訓班
【食安中國網訊】9月25日,食藥總局網站發表了關于為了加強對《食品安全法》普及和宣傳食藥總局、司法部聯合在北京舉辦的《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培訓班報告。培訓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副省級省會城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負責人進一步加強了對《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培訓將推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活動。原報告如下: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法》的普法宣傳工作,按照2015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普及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5〕9號)的要求, 9月22日至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司法部聯合在京舉辦《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培訓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副省級省會城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培訓,并就《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食品安全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等進行了專題研討。
通過宣傳培訓,參訓人員進一步增強了對《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明確了《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的目標任務,熟悉了《食品安全法》宣傳培訓的方式方法,掌握了針對不同人群進行分類宣傳的要求和重點。這次培訓必將對推動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產生積極影響。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法》的普法宣傳工作,按照2015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普及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5〕9號)的要求, 9月22日至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司法部聯合在京舉辦《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培訓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副省級省會城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培訓,并就《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食品安全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等進行了專題研討。
通過宣傳培訓,參訓人員進一步增強了對《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明確了《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的目標任務,熟悉了《食品安全法》宣傳培訓的方式方法,掌握了針對不同人群進行分類宣傳的要求和重點。這次培訓必將對推動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普及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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