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還有多少“僵尸”食品在潛伏?

監管為何全鏈條失守?
生活中,我們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冰箱里食材太多,過一段時間赫然發現一些食材已經冷凍數月甚至數年,早已過期。對于這些過期變質的臭雞蛋、肉類或水果,我們往往一扔了之,斷然不敢大快朵頤。即便購買時價格較貴的食材,也往往命運一樣,因為我們明白,吃下去是要鬧肚子的。
既然這個道理都明白, “僵尸肉”和“僵尸木瓜”為何會存在,有的甚至不遠萬里從歐美過來登上我們的餐桌呢?一些走私分子和無良商家的良心壞了是原因之一。然而眾所周知,食品安全監管的目標就是鎖定壞了的良心,杜絕變質食品登陸餐桌。這說明,在食品安全監管中,一些監管責任也變成了“僵尸”。

從“僵尸肉”不遠萬里運至邊境開始,到走私入境、分拆運輸、重新入庫,再到化學藥劑清洗、重新穿上馬甲直至進入消費者口中,我們有太多環節可以將“僵尸肉”果斷查獲,但事實卻并非如此。“僵尸木瓜”亦是如此,跨省長途跋涉并用作食品原料,沒有一個環節發出預警,這不能不說是極大的隱患。
鎖定“僵尸” 責任比技術更重要
此次“僵尸”爆發,媒體和公眾有很多探討。有人認為,要進一步升級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手段,例如,用二維碼等物聯網手段做到食品及原料的可溯源。這當然是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明白,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監管技術體系的建立需要時間和長期投入。在此之前,責任心更重要、更管用。
在食品安全監管的肇始階段,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食品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和生產廠家三項重要信息。足見管理過期食品,是最基本也是最簡單的一項工作。盡管許多“僵尸”食品改頭換面或變成了食品原料,但監管都是一樣的。食品入庫核對來源和生產日期,食品出冷庫同樣要核對重要信息。讓“僵尸”食品通行無阻,只能說明監管出了問題。
“僵尸”雖然可怕,整治“僵尸食品”卻并不難。習近平總書記5月在談到食品藥品安全時曾強調,要用四“最”破題: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這其中,“嚴格的監管”和“嚴肅的問責”指向的其實都是同一件極其重要的事:責任心!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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