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食品法典部分修改相關行政預告
修改理由:
1.明確根據《食品等的暫定基準及規格認證基準》(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告示第2014-147號)認證的食品
2.為了強化食品中殘留物質的安全管理,修改國內外所使用農藥的殘留限量,并明確獸藥殘留基準適用對象食品及修改相關測試方法。
主要修改內容:
1.根據《食品的暫定基準及規格認證基準》所認證的食品原料,滿足下列要求R壞目梢宰芳擁絞稱販ǖ淶?ldquo;允許使用于食品的原料”目錄或“有限制地允許使用于食品的原料”目錄中。
需滿足的條件:
a.暫定基準及規格認證之后經過3年的
b.受到暫定基準及規格認證的人超過3人的
c.受到暫定基準及規格認證
2.修改和新設定農產品中的農殘限量
擴大登載在《農藥管理法》中的農藥對農產品的適用范圍,還根據進口農產品對農殘限量制定要求等原因,修改和新設定溴氰菊酯 等32中農藥限量基準。
3.《農藥管理法》登載農藥噻唑磷的使用范圍擴到人參,并制設定限量基準。限量為新鮮人參:0.05ppm;干燥人參:0.1ppm。
4.關于氯氰菊酯(Cypermethrin),由于同時作為農藥和獸藥使用,為了農殘和獸殘的協調和防止混亂,設定乳中獸藥氯氰菊酯的殘留基準的同時刪除乳中農藥氯氰菊酯對的殘留基準。
5.新生霉素(Novobiocin)、奧美普林(Ormetoprim)、惡喹酸(Oxolinic acid)、竹桃霉素(oleandomycin)、球痢靈(Zoalene)等5中獸藥的適用食品對象名由“肉”改為“肌肉”,以此來完善適用基準解釋混亂問題。
6.對一般測試法進行了修改
1)新設Ipfencarbazone、Tefuryltrione、Triafamone、Imazapyr等4種農藥的殘留分析法。
2)獸藥的定性測定法中新設定物理化學測試法。
3)改正食品中慶大霉素等氨基糖苷類,阿莫西林等青霉素類定量測試法及蜂蜜中四環素類定量測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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