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資保險公司針對大陸市場“試水”食品安全責任險
去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在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等領域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今年初,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標志著中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工作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
不過,在富邦財險企業工程暨新種險部總經理呂先輝看來,當前市場上很多食品安全責任險,只對食品不安全造成消費者傷亡的賠償責任進行賠付,而很多時候消費者傷亡是否由食品不安全引起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很難界定,導致食品業者投保該險種的積極性很低,“幾乎沒企業買”。
據介紹,富邦財險此次推出的食品安全責任險,除承保食品不安全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無論投保的食品業者是否有責任,該險種都會根據消費者受傷害的具體程度,第一時間為消費者送上慰問金。如果食品業者遭主管機關罰款、沒收所得、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該險種會提供費用,協助食品業者進行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如果食品業者遭檢方提起公訴,該險種也會提供食品業者相關刑事訴訟抗辯費用。此外,該險種還提供食品召回產生的費用保障以及多倍退費保障等。
呂先輝表示,食品業者通過投保該險種,有助于妥善管理各項風險,并因此取信消費者,鼓勵消費者積極消費,對于提升國民健康水平、促進企業良性發展都會產生積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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