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敲定 礦物質水免遭更名
礦物質水免遭單獨點名
國家衛計委辦公廳于2014年12月31日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名稱混亂現象將得到規范。新國標中明確,包裝飲用水名稱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國家衛計委辦公廳曾于去年2月刊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征求意見稿)》之時,已針對飲用礦物質水這一單類產品提出了要求??紤]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本標準發布實施后,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但是該內容卻沒有出現在終極版的新國標中。
該變化一方面體現了新國標走向規范化,另一方面也表明礦物質水企業的博弈得到了政策的回應,該品類也由此逃過了被單獨點名的厄運。
“如今新國標中并未對礦物質水這一項做出任何說明,由此可見企業的博弈已見成效,雖然也難逃更名,但是不再成為特例就等于間接減少了曝光度。另外,關于礦物質水有誤導嫌疑內容的刪除更是對礦物質水產品起到了間接保護的作用。”一位業內人士坦言。
添加劑字體規定被取消
新國標與《征求意見稿》中的另一處不同也頗為值得關注。國家衛計委2014年2月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標簽標示”一項中明確規定,當產品添加礦物質進行調節口味,應在產品名稱鄰近位置標示如“添加礦物質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字體高度不得小于產品名稱字體的一半。
然而在新國標中,這一條被最終修改為:“當包裝飲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關于字體大小的內容也已被刪除。
記者在走訪市場時發現,目前在售的飲用水產品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純凈水、礦物質水和天然礦泉水。這三類產品中,僅礦物質水的配料表中標有硫酸鎂、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其他產品均未添加食品添加劑。
也有專業人士表示,新國標并未像此前那樣明確標示字體的大小,企業可以巧妙地避開這一短板。于企業而言如此打擦邊球的手段雖降低了“揭露真相”后的風險,卻可能會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靜待新政落地
新國標與《征求意見稿》之間的變化將人們的關注點從礦物質水轉移到了其他方面,但是刪除礦物質水的內容并不意味著礦物質水產品可以免于改名。據中國商報報道,可口可樂中國相關人士曾表示,剛了解到新國標,正在學習研究中。生產富氧水的娃哈哈也同樣表示,公司也在研究政策中,等具體細則出來后會按國家標準來做。
專家表示,新國標的實施也將是企業長期與市場磨合的過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原有名稱,尤其是成分、添加劑等不被消費者所熟知的因素被放大后,礦物質水、富氧水等產品借概念營銷的手段不再可行,甚至會引發消費者對于產品的質疑,最終或將打破包裝飲用水的現有格局。
不過,也有水企人士認為,產品名稱的變更意味著營銷角度需要適度調整,但是對于包裝飲用水而言最重要的競爭要素是渠道,因此更名影響有限。并指出:“新國標關于名稱與標示的內容將從明年開始實施,在緩沖期水企應聚焦營銷和渠道的維護,用一年時間做好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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