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一)

2014-12-31 14:53:1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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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運輸和裝卸;

  (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的公布和食用農產品的市場流通,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

  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風險評估,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派出機構。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第九條 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內部獎懲機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鼓勵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第十一條 國家鼓勵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

  第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十三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予以核實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對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以及醫療機構報告的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有關疾病信息,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析研究,認為必要的,及時調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調整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人員有權進入相關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采集樣品、收集相關數據。采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第十五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析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并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對風險監測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

  第十六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對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的安全性評估,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參加。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采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

  (二)為制定或者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三)為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四)發現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五)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

  (六)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情形的,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風險來源、檢驗數據、結論等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應當及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評估結果。

  第十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

  國務院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信息。

  第二十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制定、修訂。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及其技術機構,應當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的原則,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

  第三章 食品安全標準

  第二十三條 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條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第二十五條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生物**、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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