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修法 人大代表有話說
關鍵詞:法治
應從重處罰違法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陳澤民說,《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時已廣泛征求了社會各方的意見,進一步修訂要突出法律條款,用法治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因為食品安全是生產出來的,不是監管出來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光國表示,二審稿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建議把食品添加劑生產者、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一起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因為食品安全還涉及食品添加劑的安全;食品相關產品,如包裝、容器、管道等的安全。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對于違法行為應該從重處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乃坤說,二審稿的處罰力度還是輕了,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信春鷹說,建議綜合考慮食品廣告的特殊性,對食品廣告作更加嚴格的規定?,F在大量的食品廣告進行疾病預防和治療宣傳,法律責任很難認定,建議對責任鏈條做進一步完善。
關鍵詞:監管
進一步厘清監管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令狐安說,有些地方毒豆腐、毒豆芽屢禁不止,該誰監管?有的部門說該由農業部門監管;但農業部門又說豆腐、豆芽銷售應該由食藥監管部門監管。類似問題建議進一步厘清監管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靜芝說,臘肉等腌制食品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質,這類地方特產的監管由誰負責?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姒健敏建議,應明確由縣級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監管,“制定并公布土特產食品生產經營安全標準,禁止生產經營食用品的目錄”。
關鍵詞:科學
防止食安問題妖魔化
“我看到北京一些機關單位食堂門口貼了‘不含任何添加劑’的公告。但醬油、食糖、食鹽等都含有添加劑,可見食品添加劑被妖魔化了。”陳澤民說,要科學對待食品安全問題。
“立法除了要尊重公民的選擇權,還要講究科學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許為鋼表示,二審稿增加了“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識”的規定,這可能產生把轉基因食品打入另類的實際效果。建議進一步細化為“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對轉基因名稱、來源和功能進行標識。”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06-16)修武縣食藥監局啟動夏季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 (2014-06-16)果殼網CEO嵇曉華:“不信任”仍是當前食品安全問題的主題
- (2014-06-16)南周記者蔣昕捷:理性的食品安全輿論監督需逐步實現
- (2014-06-16)劉沛:投訴舉報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渠道
- (2014-07-09)中國-意大利食品安全對話在北京舉行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