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聯手打擊六類涉醫違法犯罪
昨天,最高法院會同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兑庖姟芬幎?,要重點打擊在醫院私設靈堂擾序等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
據最高法院發言人孫軍工介紹,《意見》明確了“嚴格執法”的方針——對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治療過程中并無過錯,被告人無端猜疑,蓄意報復,犯意堅決,采取殘忍手段殺害、傷害醫務人員,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依法從嚴懲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意見》規定,對于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這些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刑法定罪處罰。
六類行為包括: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殺害、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在醫療機構及其公共開放區域采取違規停放尸體、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等方式擾亂醫療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為;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行為;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行為;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
除打擊犯罪之外,《意見》強調醫療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保障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兑庖姟芬幎颂幚磲t療糾紛的三道程序:醫療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投訴管理部門,暢通投訴渠道,做到投訴必管、投訴必復,并要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示處理醫療糾紛的部門、程序、聯系方式;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特別是在醫療機構集中、醫療糾紛突出的地區建立獨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第三方調解無效等情況下起訴至法院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法院應當及時立案受理,積極開展訴訟調解,調解不成的要及時依法判決,切實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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