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及端午節 發布價格告誡書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三門峽市篇
中高考及端午節 發布價格告誡書
一一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中高考及端午節期間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柴占陽 王雅婷)近日,河南省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中高考、端午節臨近之時,為規范中高考及端午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發布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中高考、端午節臨近,為進一步規范中高考及端午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切實維護考生、家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自覺維護涉考用品、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粽子等節日特色消費品和醫療用品、藥品價格秩序,嚴禁借中高考或端午節之機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三、各餐飲、住宿、交通、文具用品、停車場、商場超市等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進行明碼標價和服務收費公示。要標明商品的品名、單價、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價單位、計費方法等信息,并做到內容完整、真實準確。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相應標價,避免誤導消費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在景區入口、售票處或者售票電子平臺顯著位置做好明碼標價,不得私自設立“園中園”,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要落實對特殊人群應執行的相關減免、優惠措施。景區經營者以及景區內相關服務行業經營者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五、利用網絡平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必須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訂單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中高考及端午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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