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提示促規范 酒類廣告好開端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三門峽市篇
合規提示促規范 酒類廣告好開端
一一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酒類廣告的合規提示
(柴占陽 王雅婷)近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發布酒類廣告的合規提示”,其主要內容如下 :
為規范我市酒類廣告發布行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告誡全市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依規開展酒類廣告宣傳,請注意以下幾點:
一、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進行酒類廣告宣傳。
三、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進行酒類廣告宣傳。
四、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五、嚴禁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特供”“專供”“內供”酒類廣告。
六、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出現飲酒的動作;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七、普通酒類廣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八、酒類廣告不得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
九、酒類廣告涉及專利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十、不得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餐飲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
市場經營主體在廣告宣傳與網絡直播營銷中,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觸犯法律紅線與道德底線,拒絕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有悖于此次提示的酒類廣告。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相關違法廣告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權益!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