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銷售“十不準” “雙節” 臨近很抓緊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篇
食品銷售“十不準” “雙節” 臨近很抓緊
一一河南省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魏都區分局大力宣傳食品銷售 “十不準”
(柴占陽 蔣躍莉 趙鵬輝)“中秋”“國慶” 臨近,為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食品銷售“十不準”要求的宣傳,近期,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魏都區分局積極在轄區食品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張貼食品銷售 “十不準”宣傳海報,同時開展面對面宣傳,要求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十不準”要求,在“雙節”食品銷售旺季,貫徹落實食品銷售主體責任,提醒消費者對照食品銷售“十不準”明白消費。
食品銷售“十不準”明確規定:
不準無證無照和超范圍經營食品;
不準采購無合格證明或來源不明的食品;
不準銷售 “三無”食品;
不準銷售過期食品;
不準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的畜禽肉;
不準銷售假冒偽劣食品;
不準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
不準無健康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
不準未按儲藏溫度要求存放冷藏冷凍食品;
不準未按“三防” 要求銷售散裝食品。
食品銷售“十不準”明確了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提升了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知曉度,擴大了對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了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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