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食品浪費沒措施 市場監管查實處罰你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焦作市域孟州市篇
防止食品浪費沒措施 市場監管查實處罰你
一一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攀峰吳家膳食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王 冰 郭逸冰
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域的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孟州市攀峰吳家膳食店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9日,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孟州市攀峰吳家膳食店未在墻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簽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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