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價穩民生觀 再發《通告》規范管
抗擊疫情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河南省鶴壁市篇
市安價穩民生觀 再發《通告》規范管
一一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通告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郭志強
近日,河南省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通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
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維護市場秩序的通告
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全市生活物資和防控物資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向全市各有關經營者、單位通告如下:
一、要遵守價格法律法規。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增強社會責任感,規范價格行為,穩定價格秩序。
二、要堅持合法守信經營。
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三、要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加強價格自律管理,在經營活動中自覺做到不串通漲價、不囤積居奇、不哄抬價格、不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的價格違法行為。
四、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上述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熱線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應充足、價格平穩,請消費者理性消費、有序采購,避免過量囤積、造成浪費。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價格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貴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影響惡劣的,予以公開曝光 ; 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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