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期凍雞翅 市場監管規范你
服務發展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上海市篇
銷售過期凍雞翅 市場監管規范你
一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上海澤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過期冷凍雞翅的情況通報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滬 安
近日,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小區居民反映,團購的套餐內有超過保質期的冷凍包裝雞翅。
接報后,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一時間展開調查。
經查,該團購商品系由上海澤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該公司向某小區銷售的團購套餐共計230份,套餐內包含豬筒骨、雞翅膀、帶皮腿肉、卷心菜、土豆、洋蔥。其中, 60份冷凍包裝雞翅超過保質期。
當事人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相關規定,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對涉案產品的上游供應商的違法經營行為已通報相關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在對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同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居委會和居民了解具體訴求并組織調解,上海澤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退賠!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