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在約談 食品加工保安全
服務發展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鄭州市二七區篇
市場監管在約談 食品加工保安全
一一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開展行政約談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趙正銀
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規范生產加工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19日,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負責人進行了集中行政約談。
食品安全是事關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來不得絲毫的馬虎和松懈,必須盡全力抓緊、抓細、抓實,特別是食品加工小作坊,更是容易出現食品安全隱患的薄弱環節。
為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主體責任,切實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7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進行集中行政約談。
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在約談中,要求企業負責人必須做好以下12個方面的工作: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生產,全面落實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食品生產加工的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等需滿足法律法規要求,保證食品生產安全、無毒、無害;
三、對購進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建立完善索證索票、查驗等登記制度。
對售出的食品有完整臺賬記錄,并妥善保存,做到來源可查,流向可追溯;
四、不使用非食品的原料或者變質的以及來源不明的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五、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并建立健康檢查制度,保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
六、不添加非食用物質,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添加劑使用實行專人專管、專柜存放;
七、生產加工過程中嚴格規范,防止生食與熟食,原料與半成品、成品等交叉污染;
八、保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清潔、安全,對食品無污染;
九、從事已登記備案的傳統食品生產加工,不生產銷售未登記備案的食品;
十、建立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制度,嚴格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記錄;
十一、建立健全出廠檢驗制度,每年至少送一個批次到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并將檢驗報告留存;
十二、確保鮮濕類小麥粉制品按要求包裝、貯存、運輸,設置控制室溫的設施及監測溫度的設施。
行政約談中,參會的7家單位簽訂了《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諾書》。簽訂承諾書后,參會代表分別做了承諾發言。
鄭州市二七區食泉米面制品作坊負責人說:“本作坊將嚴格履行承諾,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監督,對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安全負全部責任,承擔因本單位食品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有違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行政約談會上,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孟文建強調: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做為企業負責人,對食品安全的責任非常重大,負的是主體責任。因此,必須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下大力氣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旦在食品安全上出了問題,輕者受處罰,重者是追究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約談會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產監管處處長周芳對《鄭州市鮮濕類小麥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指導意見》做了詳細全面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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