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場監管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兩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文昌市場監管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兩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本刊記者 曾斌斌
疫情發生以來,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及時發布價格提醒告誡,全方位加強大米、食用油、豬肉、雞蛋、蔬菜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價格監管力度,對全市各農貿市場、藥店和超市每日全覆蓋開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低標高賣、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4月4日,該局對文城第一農貿市場2戶平價菜攤低標高賣平價菜進行立案調查,擬給予每戶4000元罰款。另外,該局正在調查文城第一農貿市場其他平價菜攤涉嫌低標高賣平價菜線索,若查證屬實,將依法給予從重處罰。


現公開曝光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第一批)。希望全市經營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合法合理行使定價權,誠信經營,不牟取非法利益。
案例一 文城第一農貿市場李某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案
2022年4月4日,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城第一市場進行檢查,消費者投訴李某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經檢查發現,當事人標價牌公示土豆銷售價2.1元/斤,實際結算按2.5元/斤銷售。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的違法行為。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立案調查,擬依法罰款4000元。
案例二 文城第一農貿市場王某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案
2022年4月4日,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城第一市場進行檢查,消費者投訴王某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經檢查發現,當事人標價牌公示小白菜銷售價3元/斤,實際結算按3.5元/斤銷售。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平價菜的違法行為。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立案調查,擬依法罰款4000元。
責編:韋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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