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警示錄 河南孟州一攬收
服務發展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河南省孟州市篇
典型案例警示錄 河南孟州一攬收
一一河南省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典型案件啟示錄(四)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田 琨
2021年,河南省焦作市域的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足于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在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 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商標、廣告等方面加強監管,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辦理各類案件376起,保障了孟州市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F將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公示。
一、銷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案
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執法人員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至現場檢查時該批產品已全部售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提示: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二、侵犯 “UGG” 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某公司廠房地面上堆放有加工好的“UGG”鞋底和“UGG”鞋底模具。經調查,該公司從某廠購進1噸原料EVA顆粒生產加工 “UGG”鞋底,且提供不出“UGG”商標注冊證及相關委托手續。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對該公司給予了行政處罰。
提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三、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從事特種設備作業案
該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廠未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操作人員特種設備作業證,擅自使用內燃平衡重式叉車從事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我局對該廠給予了行政處罰。
提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四、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案
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大藥房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提示: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五、衛生所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衛生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在該衛生所發現有三諾安穩血糖試條和一次性使用PE 薄膜手套。該衛生所現場提供不出以上兩種醫療器械供貨者的資質、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查驗記錄,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予以處罰。
提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購進醫療器械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資質和醫療器械的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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