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藥監局三舉措強化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監管
海南省藥監局三舉措強化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監管
朱 穎 本刊記者 韋昌稽
11月4日,海南省藥監局召開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藥品經營監管暨疫情防控工作專題視頻會議精神,總結今年以來全省藥品零售環節監管工作,部署當前及下一階段藥品零售環節監管及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任務。省藥監局黎運達副局長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及國家藥監局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藥品經營監管各項工作任務。在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扎實開展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以下簡稱“四類藥品”)銷售監測,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哨點作用,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貢獻藥監力量。在藥品經營監管工作方面,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藥品經營企業審批流程得到優化,藥品網絡銷售行為進一步規范。各項針對性監督檢查工作扎實開展,疫苗監管質量體系初見成效,藥品流通監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會議強調,當前,全省藥品監管工作正處在海南建設自貿港的新形勢下及藥品高質量發展的提升期中,藥品流通監管工作面臨新形勢和新挑戰。全省藥品監管系統要進一步增強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政治使命感和責任感,立足疫情防控大局,嚴防松懈麻痹思想,做到認識再提高,措施再細化,從嚴從緊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藥品流通環節監管措施,毫不放松的做好流通環節藥品質量監管工作。

會議要求,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突出重點,圍繞疫情防控、行業高質量發展等,繼續扎實做好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工作。一是要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省藥監局印發的《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回頭看專項工作方案》要求,嚴格履行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工作職責,以“四類藥品”銷售線上登記為抓手,強化藥品流通監管力度,確保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落實到位。二是要強化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新冠病毒疫苗儲存、運輸和接種過程中的質量監管,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質量安全。三是要提升風險意識,切實做好零售環節藥品質量監管工作。持續推進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在崗履職監管、零售環節藥品信息化追溯及疫苗監管體系評估等重點工作落實。下一步,省藥監局還將不定期對市縣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及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工作等情況進行暗訪和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海南省藥監局藥品流通處相關人員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人員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責編:韋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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