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措施分析與研究
杜 強
(巴州環境監測站,新疆庫爾勒 841000)
摘 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措施,保證飲用水水源的質量,直接關系人們的身體健康,也關系當地生態環境及生態安全。本文通過探討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意義,分析當前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以期為保護我國水資源提供參考。
關鍵詞: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措施
1 水源環境保護的意義
如今飲水安全問題受到人們的廣泛重視,當前我國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水資源環境污染問題突出,對于水資源比較匱乏的地區,若污染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不僅會給水資源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同時也會嚴重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尤其是水資源比較匱乏,水資源利用已近極限的新疆地區[1]。新疆地區氣候干燥降水稀少,蒸發強烈。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成果,新疆多年平均降水總量2 544億m3,自產水資源832.7億m3。新疆人均水資源量4 000 m3,是我國人均的2倍,但是,單位面積產水量僅為每平方公里5.3萬m3,列我國倒數第3位。新疆農村人口比例較大,農業用水占到92%,新疆生態水被大量擠占,對于工業化水平較高的城市,水資源更為短缺。如新疆南部庫爾勒市,作為南疆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現已形成以煤炭挖掘、電力工業為主的塔什店工業園區,以紡織、造紙和食品加工為主的新市區、老市區。該市位于新疆中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東北邊緣,北靠天山支脈,南臨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瑪干沙漠,氣候干燥,蒸發量大,降雨少,庫勒爾市通常采用地下水作為飲用水,一旦地下水水源環境受到破壞,庫勒爾市甚至整個新疆地區的居民都會受到健康損害,影響新疆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開展。因此,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
2 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如今我國各地都已經開展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對于將地下水作為主要飲用水的庫勒爾市,應當重視和保護水源的水質健康無污染,實現新疆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的保護措施需要政府管理部門和飲用水企業的通力合作,二者共同努力。但是在保護飲用水水源實際工作中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2.1 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
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除了需要飲用水企業的認真負責,同樣依靠政府管理部門出臺的相關政策。如今我國頒布實施了《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工作不是集中統一的,其涉及環保、水利、林業、農業、衛健、住建及自然資源等多個專業部門,相關法律法規中未明確各部門責任,水源保護區管理主體責任不清晰、責任不明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制度執行力比較低,部門之間不能有效結合[2]。
2.2 飲用水水源環境監測系統尚未完善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中,監測系統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監控設備及時記錄水質數據,然后將數據發送到監測系統的終端,監測人員通過查看系統終端可以獲得當前水源的實時評價、實時預報,并且可以實現實時管理和實時調度,及時有效的保證水源的安全,避免水源被污染。當前我國有很大一部分地區水源環境監測系統尚未完善,在水源環境保護和監測工作中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水源保護工作不能順利展開,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方面。①我國一些不發達地區,經濟實力和科技水平較為落后,相關專業人才和專業設備也嚴重不足,無法建立起完善的水源環境檢測系統,大大提高了被污染的概率。②由于我國國土寬廣,不同地區的地理環境不同,如果沒有提前勘察好周邊環境,盲目照搬其他地區的監測系統,容易導致監測系統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3]。
2.3 對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較差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過程中,為了保證水源保護的質量,監督是一項不可或缺的工作。當前我國很多保護部門的監督能力較差,未能落實監督工作,總結原因歸結于以下3方面。①資金匱乏。水源地保護區內日常巡查、標志維護、水質監測、非法企業及居民搬遷、農牧業生產方式改進,須有長期政策和資金的投入,由于相關政策和資金的匱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管理工作遇到瓶頸。②檢測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地區由于較為落后,尤其是農村水源地,水質監測設備及資金不足,甚至部分偏遠山村沒有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飲水安全不能100%得以保證。③評價指標不標準。在對水資源進行監督檢測時,往往需要設置標準指標,如選取總硬度、氯化物、氟化物、硫酸鹽、高錳酸鹽指數、鐵、六價鉻和總大腸菌群8項指標為評價因子,采用單指標評價法進行評價,生活飲用水是否達到標準判定值以《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的限值為準。在監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指標不按標準限值進行評價的問題,無法保證飲用水質量安全。
3 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
3.1 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為促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問題能夠得到有效緩解。加強對水源環境的保護,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發揮主導作用,提高相關部門人員對水源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視程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水源環境保護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和保障。通過制定合理的懲罰措施,對于部分工業企業亂排亂放污染物的現狀加以制止,規范企業排放流程,嚴格要求排放標準,保證飲用水水源環境的安全。相關部門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明確各部門職責和考評指標,形成相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證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將制定的法律法規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確保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取得實效,真正體現出地方政府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工作負總責的管理理念。
3.2 完善飲用水水源環境監測系統
保證飲用水水源的質量,防止飲用水水源環境被破壞,建立完善的飲用水水源監測系統必不可少,如圖1所示。通過水源監測系統,及時反映被監測水源地水質情況,記錄水源數據,為針對性制定水源保護措施提供數據支持,有效解決水源環境污染問題,降低水源環境被污染的風險[4]。對于一些不發達地區,受經濟和科技水平的影響,完善飲用水水源監測系統需要當地政府和企業的相互合作,由企業出資,政府出臺相應的制度配合,保證監測系統的正常建立和運行。在建立水源監測系統時,注意因地制宜,避免同樣的設備在不同的地區發揮出截然不同的效果,通過實地勘察周邊環境,建立有效的監測系統,保證水源環境監測工作能夠順利展開,為改善當地水源做出貢獻。
3.3 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監管力度
相關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大對監管工作的資金投入,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力度,要嚴格飲用水水源環境執法,嚴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風險行業環境準入,建立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保障體系,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監測,提高預測預報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切實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整治工作[5]。
4 結語
水資源是人們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飲用水的安全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在我國工業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應當重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問題,防止飲用水水源環境被污染破壞,對于水資源匱乏的新疆地區,應保護和節約水資源,實現新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相關部門應當提高水資源保護意識,完善相關法律法律,建立完善有效的水資源環境監測系統,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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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彪.唐山市高新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的現狀及對策分析[J].環境與發展,2020,32(4):233-234.
[4]陳廷艦.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措施[J].資源節約與環保,2020(4):19.
[5]宋泉梁.探討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工程環境保護的措施[J].資源節約與環保,2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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