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诎l布國慶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诎l布國慶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本刊記者 曾斌斌
為維護國慶期間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引導各類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防止發生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谑惺袌霰O督管理局發布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類經營主體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價格政策,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串通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不得大量囤積供應緊張的商品拒不銷售,造成市場脫銷惡意抬高價格牟取暴利;不得虛構原價、虛假降價、模糊標價等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從事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價格行為,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類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含線上線下)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均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商品或服務項目價格等,做到標示清晰醒目規范、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先消費后結算的,須出具結算單據,并應當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一項服務可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經營者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禁止混合標價或捆綁銷售。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三、各商場、超市、專賣店和米面、肉菜、蛋副食等農副產品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依法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虛假標價、兩套價格、模糊標價、虛假折扣、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如實標示饋贈品的品名和數量,嚴格履行價格承諾;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須如實標示,不得含糊標示。對個別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農副產品,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
四、餐飲業經營者可以采用菜譜、標價簽(牌)、價目表(冊)、電子屏幕、商品實物、菜模展示、智能化終端等多種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海鮮、蔬菜等鮮活商品由經營者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標明當日價格,稱重計價的菜品需現場稱重,并經消費者確認;提供套餐服務時,應當標明套餐的價格以及所含單品的名稱、分量等內容;對餐前小食、紙巾、米飯、茶水、茶位等商品和服務單獨計費,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并于消費前主動告知消費者;經營者應當據實結算、找補,不得按照“四舍五入”規則價外收取任何費用。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主動標示促銷原因、規則、期限、范圍及相關限制性條件,不得使用兩套菜單,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對與行業慣例不一致的計量計價方式或價格附加條件,應予以特別標示。
五、旅游景區應在其網站、收費場所等醒目位置標明票價種類(即普通入園門票價格、園中園門票價格、臨時展覽門票價格及聯票價格等)、門票價格優惠對象和幅度,不得將各種門票、游覽服務、保險等捆綁銷售,不得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同景區聯票、捆綁銷售旅游產品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有償游樂項目的收費,應做到明碼標價,由游客自愿選擇,不得以隱瞞或欺詐等方式,對游客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景區內觀光車等交通運輸服務價格應在售票處顯著位置單獨標示、單獨銷售,不得與門票捆綁銷售。景區經營單位提高景區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布。
六、旅游飯店(涵蓋酒店、賓館、民宿、社會旅館、旅租等住宿業態)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客房價格(線上、線下所有渠道)應在總臺、網上或結算場所等醒目位置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類型、今日房價、客房結算起止時間、超時加收房價、加床收費、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今日房價”如有變動,應及時對外進行公示,并告知消費者,不得隨意漲價,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七、各類停車場收取停車費必須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并把收費標準的標價牌公示到停車場每一個入口及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實行亮牌收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更換或維修。不得使用易產生歧義的文字表述。嚴禁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超標準收費或者變相多收費。
八、各客運、出租車、公交、鐵路、高速公路等經營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務公司、火車站、機場及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經營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
九、社區團購、外賣、網絡平臺等電商平臺要嚴格按照《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和完善價格促銷方案。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要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要顯著標明期限;相關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不得虛構原價、不得進行誤導性價格標示,嚴禁不履行價格承諾。
十、各成品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經營企業要規范價格行為,在顯著位置標示成品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的品名、規格、計價單位、價格等信息,不得在銷售成品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時在規定的價格之外強制加收費用。
十一、銷售防疫物資的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明碼標價銷售,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十二、洗車場、美容美發、電影院、KTV等服務行業,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節日期間服務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十三、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谑惺袌霰O督管理局希望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自覺規范價格行為,樹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意識并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谑袌霰O管部門將加強全市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群眾舉報投訴的涉嫌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罰并對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與此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合理規劃假期出行,理性消費。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責編:韋昌惠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