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專利申請與食品營養分析

2021-08-26 16:43:44 來源: 食品安全導刊

評論0  我來說兩句
王成君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廣東廣州 510000)
摘 要:本文介紹了采用標識制度控制食品安全的部分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以及專利法中涉及食品營養的法條,分析了食品專利申請中食品營養成分的展示情況,并采用實際案例闡述了準確標記食品營養成分在食品生產、營銷及專利申請中的重要性。并且對食品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和審查員提出了相關建議,以提高食品專利申請的質量。
關鍵詞:食品專利;食品安全;食品營養;營養成分表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食品生產企業和營銷企業,立法執法部門、食品相關審批部門(專利審查部門)等政府部門以及消費者都應擔負起所要承擔的責任,才能推進我國食品安全的進步,增強人們對我國食品品質的信心。近年來,食品創新大量涌現,新的食品概念層出不窮,但很多食品營銷未遵守相關法律,大量食品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然而食品安全是保障食品的底線,食品營養是食品安全中的重要組成。專利審查部門并非食品安全的監管部門,但食品安全卻屬于專利審查的內容。因此,本文就食品專利申請與食品營養展開討論,以期為相關人士提供參考。
1 食品營養的相關法律規定
采用標識制度是國家控制食品安全的規定[1]。食品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組分和特性的說明,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的營養組分、特征和能量等信息的有效方式。
2009年6月國家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已經將食品營養標簽列入了食品安全標準,其中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對于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妒称钒踩ā罚?018年修正)進一步完善了與食品營養有關的相關規定,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在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第六十七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①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②成分或者配料表。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簽標注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國家還于2013年1月1日實施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以下簡稱《標簽通則》),作為強制標準對食品營養標簽進行了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秾@ā返谖鍡l的立法宗旨是為了防止對引起擾亂社會、導致犯罪或者造成其他不安定因素的發明授予專利權,也是為了維護國家和人們的根本利益,其中食品安全無疑是保障人們健康的重中之重。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第三款規定“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食品領域的專利申請并未要求將食品的營養成分檢測出來,展示在說明書中。然而,專利申請以食品營養為發明點時,由于食品領域的可預見性較弱,多數情況下需要依靠專利申請文件中記載的實驗數據證明技術效果,這時需要將食品營養成分檢測出來,并在申請文件(說明書或說明書附圖)中進行公開,以證明技術方案的技術效果。
2 應標記且準確標記食品營養
①食品應按照規定進行標記。若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無標簽,將會被禁止經營。②預包裝的食品上市銷售時,按照法律需要相應的食品標簽,而且需要標簽的標記內容符合要求。營養標簽標志不準確、不規范,不僅不能起到科學的引導作用,反而可能會產生誤導[2]。
目前,涉及食品標簽尤其是營養成分表的民間訴訟常見報道。例如,民事判決書(2018)京0106民初19560號[3]和(2018)京0105民初37828號[4]都涉及營養成分表中能量值的計算錯誤。其中,后者的判決書顯示,腰果的商品外包裝均顯示有營養成分表,每100 g標注能量602.88 KJ、蛋白質18.6 g、脂肪46 g、反式脂肪0 g、碳水化合物27.5 g、鈉197 mg。然而,根據《<標簽通則>問答》(修訂版)第(二十三)關于能量及其折算部分規定能量指食品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產能營養素在人體代謝中產生能量的總和;營養標簽上標示的能量主要由計算法獲得,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產能營養素的含量乘以各自相應的能量系數并進行加和,能量值以千焦為單位標示,當產品營養標簽中標示核心營養素以外的其他產能營養素時,如膳食纖維等,還應計算膳食纖維等提供的能量;未標注其他產能營養素時,在計算能量時可以不包括其提供的能量;其中蛋白質能量折算系數為17、脂肪能量折算系數為37、碳水化合物能量折算系數為17?!稑撕炌▌t》第6.4條表2中規定,“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的允許誤差范圍,其中能量允許誤差范圍為≤120%標示值。”該案中,涉訴商品按照上述折算系數標記的標簽能量應為2 485.7 KJ,實際上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的能量值遠小于其應標示的能量值,該行為違反《標簽通則》第3.1條“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標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的情形;并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第七十一條。法院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判決經銷商退還貨款并給付貨款的10倍賠償款。
在食品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過程中,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是違反法律的、添加非食用或有毒有害的原料、營養強化劑或食品添加劑的超標使用或有確鑿證據證明專利申請中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的都是導致食品的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五條[5]。
食品專利申請的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應符合《標簽通則》。例如,某專利申請文件的說明書記載營養成分檢測結果,每100 g標注:能量83 kJ、蛋白質
0.7 g、脂肪0 g、碳水化合物2.1 g、鈉0 mg。然而,按照折算系數,營養成分檢測結果標記的能量應為47.6 kJ;實際上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的能量值遠大于其應標示的能量值。雖然該專利申請符合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然而,其明確屬于違反“標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的情形。在此基礎上,專利審查員有理由對說明書記載的效果提出質疑,對該申請中所記載的技術效果不予認可,從而,該申請的實驗數據不能用于證明該發明取得了何種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進而影響該申請的創造性評價。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9月11日就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發布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虛構、編造說明書及附圖中的具體實施方式、技術效果以及數據、圖標等有關技術內容,相關權利要求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司法解釋明確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確權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中,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虛構、編造專利技術內容的,專利申請在實質審查中應予以駁回,專利權也可被人民法院據此認定應被宣告無效。
3 結語
食品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身體健康。隨著食品標識制度的廣泛使用并深入人心,人們對食品標簽的利用也越來越多,此時需要食品行業相關的企業、政府部門、消費者共同提高人們對營養成分表、專利標識等食品標識的信任度,共同維護食品安全。在前述案例中,100 g腰果標記能量602.88 kJ,不到應標記能量2 485.7 kJ的25%,若消費者按照其商品外包裝的營養成分表計算能量攝入量,將會導致實際攝入的能量超標;該腰果商品的經銷商也付出了退還貨款并給付貨款的10倍賠償款的代價;該案件在實際上也會影響到生產企業、乃至整個食品行業的聲譽。如實、合理、準確地撰寫食品專利申請文件是食品專利申請獲得授權且保證專利權穩定的前提條件。建議作為食品領域的申請人,一方面應不斷加強自身的食品領域相關技術學習,另一方面應強化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避免撰寫的專利申請出現違反法律,或者出現明顯違背食品領域常理的情況,導致專利申請的駁回和自身信譽受損。建議食品領域的專利審查員,一方面應不斷加強自身的專利審查理論知識,提高專業技術知識,并系統地學習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應關注社會上報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和新聞,收集整理最新的標準和名單,多與同行溝通交流,提高對專利申請文件的數據的敏感性,避免出現引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件授權,避免出現實驗數據不真實的案件授權,引起社會輿論事件,導致專利審查結果受質疑以及耗費復審和/或法院的審查資源。
參考文獻
[1]袁玉偉,陳振德,柳偉英.食品標識制度與食品安全控制[J].食品科技,2004(7):1-3.
[2]劉丁,葛宇.《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解讀及食品營養標簽常見問題解析[J].食品工業科技,2013,34(18):24-27.
[3]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判例:營養成分中能量值計算錯誤((2018)京0106民初19560號)[EB/OL].(2018-07-23)[2021-04-20].http://www.eshian.com/article/75375866.html.
[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例:營養成分中能量值計算錯誤((2018)京0105民初37828號)[EB/OL].(2018-07-30)[2021-04-20].http://www.eshian.com/article/75375867.html.
[5]王知非,許閩婷.淺析專利法第五條在食品領域專利申請實質審查中的適用[J].中國發明與專利,2014(6):97-100.
作者簡介:王成君(1987—),女,漢族,四川鄰水人,碩士,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食品、保健品發明專利審查。
微信關注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參與評論

食安觀察網 ? 2012-2025 健食視界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24400號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261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城通街26號院(郵編100043)

值班電話:18500121702

国产美女自卫慰视频福利app|伊人久久大杳蕉综合|久青草国产97香蕉在线视频|国产精品香蕉在线的人|dwoman亚洲老熟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