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管 嚴執法 保障糧食安全
強監管 嚴執法
保障糧食安全
4月15日,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第一次在行政法規中得以明確規定,并且,此《條例》對有關職能部門糧食流通監管職責作出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還明確了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中的禁止性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提高了違法違規成本?!稐l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糧食流通現代化治理進入了法治治理新階段。
糧食流通一頭連著生產,一頭連著消費,包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和銷售等多個環節,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近幾年我國每年生產糧食超過1.3萬億斤,其中70%進入流通環節,超過9200億斤。從一定意義上說,沒有有效的糧食流通,就不會有真正的糧食安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糧食由田間到餐桌產業鏈長、涉及諸多管理部門,市場主體面廣量大、流動性強,監管對象的特殊性帶來了糧食執法難的問題,要想真正地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不僅僅需要政策鼓勵、行政干預,更需要在監管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保持高壓態勢。一是嚴格依法治理,實現糧食流通從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轉變,用法治的方式守住管好“天下糧倉”。二是嚴格責任落實,確保政策性糧食內控管理和行政監管責任落到實處。三是嚴格政策執行,毫不走樣地執行國家糧食收儲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四是嚴格庫存監管,通過人防、技防相結合,守住管好政策性糧食庫存。五是嚴格追責問責,對違反政策紀律、損害國家利益、坑害種糧農民和消費者的行為,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洪范八政,食為政首。”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已經毋庸置疑,再怎么強調也不為過,黨政同責,細化職責,強監管,嚴執法,將《條例》認真貫徹執行于糧食監管工作中,是我國保障糧食安全的有力措施。
本刊編輯部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