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發通告 明碼標價要做好
疫情防控常態管 市場監管看河南 之三門峽市靈寶篇
市場監管發通告 明碼標價要做好
一一河南省靈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關于全面規范明碼標價的通告》
本刊記者 柴占陽
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在新春佳節到來之際,河南省三門峽市域的靈寶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轄內的市場經營主體發出《關于全面規范明碼標價的通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關于全面規范明碼標價的通告
各市場主體:
為全面規范我市經營者明碼標價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各類市場主體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類市場主體經營商品和提供服務均須實行明碼標價,明碼標價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明碼標價需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三、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方式應當使用統一監制的標價簽、價目表、價格牌等標價方式(以下簡稱“標價簽或價目表”)。
四、標價簽或價目表應以“陳列式”“擺放式”“懸掛式”等形式公開商品價格或服務收費標準。
五、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必須做到一貨一簽、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更換。
六、各經營者應對照明碼標價標準進行自查整改。整改時間為: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8日。對于不落實明碼標價規定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進行嚴厲處罰并以公開方式曝光。
2021年1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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