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秩序要穩定 平穩物價為民生
疫情防控常態管 市場監管看河南 之鄭州市篇
市場秩序要穩定 平穩物價為民生
一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冷鏈及生鮮食品價格提醒告誡函
楊 鑫 本刊記者柴占陽
近日,本刊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得知,為平穩有波動的凍品價格和鮮肉價格,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價格提醒,其主要內容如下:
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
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現 “天價肉”、跟風提價、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
二、各冷鏈及生鮮食品經營者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在商品對應位置公布商品名稱、商品價格等信息,做到明碼標價、貨簽對位。
三、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另行收費,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先消費后結算的,須出具結算單據,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
四、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不得趁疫情之機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散布漲價謠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串通漲價。
六、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有關經營者應高度重視,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規范價格行為。對發現的不明碼標價、相互串通、跟風提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和操縱市場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提請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希望各經營者守法經營、加強自律,共同營造良好的冷鏈及生鮮食品行業價格誠信環境。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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