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出政策 惠及個體工商戶
疫情防控常態管 市場監管看河南 之鄭州市篇
市場監管出政策 惠及個體工商戶
一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19年度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度報告公示的通告
楊 鑫 本刊記者柴占陽
個體工商戶在繁榮市場經濟、擴大社會就業、方便群眾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幫助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出臺了十二條措施,措施之一是決定將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的年報截止時間由2020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年底前。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鄭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將全市個體工商戶報送2019年度報告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鄭州市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均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并公示2019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可通過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 (http://gsxt.haaic.gov.cn)或者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移動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與微信公眾號:HNSGSJ),報送2019年度報告并公示。

未按照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同時,在銀行貸款、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特別提醒:年報公示通過官網途徑登錄填報,年報不收取任何費用,也不需要經營者提供銀行資金賬戶信息。希望廣大個體經營者用好政策,誠信經營,為全市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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