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責任意識 守護校園食安
增強責任意識 守護校園食安
這些年來,校園內屢現食品安全事故,為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國家有關方面已出臺不少監管措施。2019年,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就是為了減少食品安全風險,保護青少年身體健康。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同時強調,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要求,構建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12月,上述三部委與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但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仍時見報道。前段時間,江蘇、山東、河南等地學校發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問題矛頭更是直指學校食堂。
復工復產后,雖大家日常生活逐漸恢復到正常軌道,但疫情防控的任務仍然很重,一些單位、一些人很可能“顧此失彼”,忙于疫情防控而疏于日常工作管理;少數人在經歷了“超長假期”后,難免產生倦怠心理,在規章制度的遵守上、在監督制度的落實上,都不那么嚴格了。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或許也與此有關。但校園食品安全關系著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哪怕發生毫厘閃失,就是在觸碰所有家長、全社會最脆弱、最敏感的神經。監管部門有必要反省,監管是否到位、工作是否扎實,是否真正盡到監管責任,是否將學生與祖國的未來命運聯系起來?
針對校園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近日,教育部會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健委聯合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部署開展2020年至2022年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缎袆臃桨浮芬?,各地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嚴懲重處校園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主動公開查處結果。對已經發現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規,對責任人從嚴從重懲罰,包括實施頂格處罰,以最大化發揮法律的懲治力、震懾力。如果各地都能真正做到“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嚴懲重處”,發生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可望大幅度降低。
保障校園食品安全,保護學生身體健康,是一個社會食品安全管理的底線。監管部門要針對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組織開展“回頭看”,定期研究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層層明確、逐級壓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才能防患于未然。
本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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