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標準常見問題解答(一)
1. 食品安全標準是如何分類的?食品安全標準和其他食品標準有什么不
食品安全標準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通用標準、產品標準、生產經營規范、檢驗方法與規程四大類。其中,產品標準包含食品產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安全標準是唯一強制執行的食品標準,按照《食品安全法》管理;其他食品標準均不得制定為強制執行的標準,按照《標準化法》管理。
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通用標準與產品標準是什么關系?
通用標準和產品標準均是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均為對食品中各種影響人體健康的危害物質進行控制的技術標準。通用標準是從健康影響因素出發,按照健康影響因素的類別,制定出各種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限量要求或者使用要求或者標示要求;產品標準是從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出發,按照產品的類別,制定出各種健康影響因素的限量要求或者使用要求或者標示要求。
通用標準也稱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應與通用標準協調一致。通用標準中對該產品已經有規定的,應當直接引用,如污染物、致病菌、食品添加劑等均直接引用相應的通用標準。在通用標準中未做規定的特定污染因素、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指標,可制定產品標準。不管是產品標準還是通用標準,均視為已經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 什么是國際食品標準?國際食品標準、發達國家的食品標準比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更嚴格嗎?
國際食品標準指的是國際組織和機構制定的標準。國際標準對于各國沒有強制的法律效力,一般僅供各國參考,僅在特定的場合,需要協調國際間對食品貿易爭端或糾紛時發揮作用。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是運用我國監測數據和科學的評估方法,考慮到我國人群中特定危害的暴露情況,同時也參考了國際標準和部分發達國家的標準,經過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評等嚴格的科學程序制定的。簡單地通過標準數量的多少和指標的高低來評判標準水平的高低都是片面的,適合本國食物消費量及健康保護水平的標準才是好標準,最嚴謹的標準才是最好的標準。
4. 是不是所有食品中的危害物質都應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不需要,也不可能對食品中的所有危害物質設立限量標準。限量標準的設立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當結果表明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涉及的食品對消費者總暴露量有顯著性意義,制定標準后對消費者可以產生公共衛生保護意義的才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5. 食品中沒有限量標準的危害物質,是否就不得檢出?
如問答 4 所述,自然界中的污染物有無數種,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把每種食品、每種污染物都列入標準。對于未制定污染物限量標準的食品,一般可以理解為,基于目前科學發展階段,經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該類食品不是該類污染物值得控制的暴露來源,未制定限量標準并非表明不得檢出該類污染物。
6. 在使用食品安全標準時,如何確定食品的分類?
目前,不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通用標準對應不同的食品分類系統,因此,在使用食品安全標準時,一定要選擇該標準對應的食品分類系統并確定食品的分類。不能確定食品分類時,要多聽取行業協會的意見,必要時咨詢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比如,食品添加劑標準的分類系統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只適用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污染物標準的分類系統只適用于污染物限量;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分類系統只適用于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分類系統只適用于生產許可。
7. 食品安全標準公布以后,是否可以在實施日期之前實施?
對于這個問題還沒有一個權威的答案??梢钥隙ǖ氖?,如果原來沒有標準或者新標準比舊標準嚴格,在實施日期之前提前實施新標準沒有障礙。但如果新標準不如舊標準嚴格,雖然新標準比舊標準更加科學合理,也是安全可靠的,但是提前實施新標準仍然需要慎重。
8. 非食用物質是否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在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制定出來的,人為的摻雜使假、非法添加不能靠制定標準實施有效管理。非食用物質不允許人為添加到食品中,不存在允許加入多少的問題,因此不需要制定相應的限量標準。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非食用物質按照《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進行管理。
9.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有哪些主要規定?地方標準在其他行政區域內有效嗎?
《食品安全法》規定,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后,該地方標準即行廢止。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在制定公布的省級行政區以外的其他行政區域內是否有效,還沒有一個權威的明確的答案。
10. 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主要有哪些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企業標準備案是指食品生產企業將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材料向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存檔、公開、備查。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是指企業標準中的食品安全指標限值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地方標準的相應規定。
11. 檢出了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表明該食品一定不符合 GB2760-2014 規定?
GB.2760-2014 是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了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每種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及在食品類別中的最大使用量,部分食品添加劑也規定了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帶來的殘留量(如亞硫酸鹽類食品添加劑)。對于某種食品添加劑,GB.2760-2014 未允許其用于某個或某些食品類別,其確切含義是指該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這些食品類別,并不一定代表不得檢出。食品中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并不表示一定不符合標準規定,還需要考慮帶入原則等的影響。
12. 餐飲服務企業在使用食品添加劑時,如何適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0-2014)?
無論是預包裝食品還是散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都必須符合GB.2760-2014的規定。GB.2760-2014 的食品分類系統是根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特點,以食品生產原料作為主要分類依據,結合食品加工工藝而建立的,主要適用于加工食品。餐飲環節制作的食品可按照上述食品分類原則明確食品歸屬類別的,建議結合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工藝必要性,按照本標準中相應食品類別的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13. 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時,如何適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
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時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則,如用于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的各種食品添加劑,應符合 GB.2760-2014 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告規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圍;在達到預期的效果下,應該降低在食品中用量;在生產過程中不應發生化學反應,不應產生新的化合物等,以保證復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不會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
同時,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時還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26687-2011)的要求,該標準規定了復配食品添加劑的命名原則、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質控制等內容。
14. 如何理解《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中的“特別強調”、“有價值、有特性”?
“特別強調”,是指通過對配料或成分的宣傳引起消費者對該產品、配料或成分的重視,以文字形式在配料表內容以外的標簽上突出或暗示添加或含有一種或多種配料成分;
“有價值、有特性”,是指暗示所強調的配料或成分對人體有益的程度超過該食品一般情況所應當達到的程度,并且配料或成分具有不同于該食品的一般配料或成分的屬性,是相對特殊的配料。
15. 如何看待食品標簽上標示“不含”或“不添加”某物質?
若“不含”或者“不添加”的物質指的是食品添加劑時,如果 GB.2760-2014未批準這種食品添加劑應用于該類食品,標示“不添加”屬于誤導消費者;如果 GB.2760-2014 批準這種食品添加劑應用于某類食品時,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條款 4.1.4 的規定,對所有聲稱涉及的食品添加劑進行定量標示;如果“不含”或者“不添加”聲稱的物質指的是營養物質或者營養素,如糖或鹽等,還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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