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食品抽樣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分析
□ 郭勝 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
摘 要: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經濟的高速發展,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一種被大眾所接受的購物方式。網絡食品存在著虛擬性、隱蔽性、跨地域、流通范圍廣、不確定性等特點,這也導致網絡食品的安全隱患日漸增多——參與網絡經營的主體越來越多,如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而食品網店的準入門檻低,正規手續缺乏,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普遍,導致假冒偽劣、三無產品的日益增多;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管理不到位,入駐平臺的經營者供貨渠道不明,食品質量安全難以保證等。但網絡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關系密切,也愈發成為食品安全監管關注的焦點,加強對網絡食品的監管力度已刻不容緩。網絡食品抽樣是網絡食品抽查檢驗的第一步,其相對于實體店抽樣而言存在一些特殊的問題。本文從網絡食品抽樣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入手,并提出了一些解決的對策。
關鍵詞:網絡食品 抽樣 存在問題 對策研究
1 網絡食品抽樣存在的問題
1.1 不能保證抽樣的網絡食品為同一生產批次
為應對在線購物的虛擬性和信息不對稱等監管難點,201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頒布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正式實施,對網絡食品采取“神秘買家”抽檢制度。“神秘買家”制度設計中有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即購買樣品到達買樣人手里的時間。在此期間,購買過程要保證一定程度的“神秘性”,保證商家在送貨時不知曉該產品是監管部門或檢測機構匿名購買的,這可在最大程度上還原真實的消費過程,從而保證抽樣的真實性和公正性。不同于實體店的抽樣,抽樣人員可以在同一批次產品中進行抽樣,網絡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抽樣人員需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進行買樣,賣家隨機發貨,因此抽檢的樣品可能來源于不同生產批次,導致無法滿足檢驗要求,從而造成抽檢任務失敗,無法進一步檢驗檢測。
1.2 存在抽樣人員身份泄露的情況
采用“神秘買家”制度進行網絡食品抽檢,其主要原因在于保持網絡交易的客觀真實性,確保網絡抽檢的樣品具有代表性。然而,由于網絡抽樣具有“購買下單在先,實際樣品快遞在后”的特殊性,一旦網絡商戶知道購買行為是為了進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其必然會在郵寄前刻意準備合格合規的銷售食品(樣品),而這種情形勢必會造成樣品不具備代表性。
1.3 檢出不合格食品,后期核查處置工作中存在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承認不合格食品是由其生產經營的情況
實體店抽樣,需要將抽檢樣品用封條封存并由食品生產經營者簽字蓋章,以保證后期的核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讓不法商家得到應有的處罰。不同于實體店抽樣,網絡食品抽樣是以快遞的形式發出,食品沒有封條,也沒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簽字,如對其接收,送檢、拆樣,以及對備份樣品封樣、拆封等環節沒有嚴格的拍照、視頻等留證,在后期核查處置工作中會存在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承認不合格食品是由其生產經營的情況,進而無法對其進行處罰,使不法商家逍遙法外,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環境。
2 對于食品網絡抽樣存在問題的對策研究
針對網絡抽樣食品有可能不是同一批次的情況,可以采取加大買樣量的方法予以避免,或通過退貨重新購買的方式來實現。需要注意的是退貨人和重新購買人應盡量使用不同的購買賬號、不同的收貨人及收貨地址,從而防止賣家猜測出買家的真實身份。
針對抽樣人員身份泄露的情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為防止網絡商家通過篩查IP地址等技術手段猜出食品抽樣人員的身份,可以使用家用電腦或個人手機購買樣品;抽樣單位應經常變更購買賬號、收貨地址及收貨人;收貨地址不要填寫抽樣單位地址;收貨人不要使用抽樣人員的名字。
針對不合格食品后期核查處置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購買賬號、收貨地址、收貨人等信息可在購買樣品前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上網買樣時要截屏留證,對于樣品快遞的接收、包裝查驗以及對備份樣品封樣、拆封等過程采用錄制視頻和拍照等方式留證。
3 總結
本文通過分析網絡抽樣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探究對應的解決策略,對于食品網絡抽樣人員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同時也讓廣大消費者了解到網絡食品抽樣的過程,對網絡食品的監管有一個初步的認識。
參考文獻:
[1] 宋琦,牛保忠,韓尚錕.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面臨的困境及路徑選擇[J].法制與社會,2014(6):57-58.
[2] 王白秀.基于網絡監管下的食品安全問題淺析[J].科技創新導報,2015(25):162-163.
[3] 鐘曉玲.網絡食品銷售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G].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6,21(2):75-78.
[4] 趙靜,李寧寧.安全與發展并重視角下的網絡食品銷售安全監管問題[F].中國食物與營養,2017,23(10):29-33.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