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食品農獸藥殘留治理
加強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近年來,國家總局從食用農產品質量源頭上嚴控原材料風險,持續完善市場銷售監管制度,梳理風險項目清單,指導各地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工作,加強重點食用農產品的監管,加大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并部署開展“六整治、六提高”工作。
今年2月,國家總局發布《關于動物源性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獸藥殘留若干管理規定的公告》,明確動物源性食品生產者應嚴格落實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關。同時,總局加強與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源頭監管部門的主動銜接和溝通協作,督促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通過實施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加大抽檢范圍、頻次,倒逼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2016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總局5部門聯合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計劃用一年半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以“六整治、六規范”為目標的專項治理整頓。
整治規范獸用抗生素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獸藥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整治規范獸藥使用行為,提高安全用藥水平;整治利用互聯網發布獸藥信息及銷售獸藥的違法行為,提高獸藥市場規范水平;整治規范畜禽水產品市場銷售行為,提高市場銷售的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治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和暫養行為,提高畜禽水產品餐桌質量安全水平;整治抗生素等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提高畜禽水產品全程監管能力和水平。
近日,國家總局要求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中農獸藥殘留治理工作,嚴管源頭,加大抽檢,落實地方責任,嚴懲違法犯罪。
畢井泉強調,要把最嚴謹的標準落到實處。有機食品必須名實相符,產自良好生態環境,不得檢出農藥、獸藥,不能讓虛假的有機認證貽誤中國有機農業。綠色食品必須按照生產規程要求,按規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農藥、獸藥,或者不使用化學物質。無公害食品中,允許使用的農藥、獸藥殘留不得超標,重金屬不得超標。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副主任、國家總局副局長孫梅君要求,各地要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查和抽樣檢驗,對檢查和抽檢發現的問題,要查清產品來源和流向,查清生產經營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畢井泉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守土有責、失責必問。發生違法犯罪案件,特別是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案件,既要查辦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又要調查案件發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門的管理責任、監督部門的監督責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級機關領導責任落實情況,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監督措施,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所有違法處罰案件,都要處罰到人,向社會公開處罰結果。監管信息和處罰信息向社會公開,各地區、各部門查處案件情況,要定期統計,并向社會公開。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6-08)我國農獸藥參考標準已覆蓋所有重要農產品
- (2015-07-08)沃爾瑪、大潤發售農獸藥殘留超標產品上黑榜
- (2015-07-30)雛鷹農牧稱將徹查豬肉含違禁獸藥事件
- (2017-10-02)《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獸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 (2014-06-20)食品安全責任險“突圍”強制立法或成契機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