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食品標準法典 批準一種蛋白酶用作加工助劑
該種蛋白酶作為加工助劑,用于烘烤、調味品生產和乳制品、蛋、肉、魚、蛋白質和酵母的加工。
澳新食品標準局經評估認為,該種酶作為加工助劑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影響,適用于食品標準法典現行標識規定。
由于在oryzin蛋白酶生產過程中,發酵培養基中使用了大豆、小麥,因此食品生產廠商需按相應要求在標簽上標注過敏原信息。
本次應用申請由日本公司Amano Enzyme Inc.,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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