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11部門加大食藥重大違法犯罪案件通報和發布力度
通知稱,對于涉及嬰幼兒、孕產婦等特定群體,以及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劑、乳制品等高敏感性產品的重大違法犯罪案件,要規范信息通報和發布的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農業、質監、食藥等食品和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海關緝私部門要建立案件查辦信息互通機制,及時采取責令下架、封存、召回、銷毀等措施,有效控制涉案產品的安全風險,保護公眾利益。監管部門要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新聞媒體關于食品和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報道應實事求是、表述嚴謹、措辭準確。未經核實,不得使用“毒”、“致命”、“致癌”等字樣。對捏造事實、制造謠言,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5-08)國務院要求:制定完善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管辦法
- (2015-07-23)國務院部署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
- (2016-01-21)國務院加快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
- (2016-05-06)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
- (2016-08-30)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