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通告2批次食品不合格
總體情況:酒類10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蜂產品5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方便食品78批次,罐頭111批次,豆制品77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濟南財興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古貝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華貴貳號酒,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檢出值為0.0005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泉州江濱北路分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神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枇杷蜂蜜,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4000 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 CFU/g)高23倍。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福建、山東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福建、山東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7年1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小貼士: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一、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
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甜蜜素可用于飲料、糕點、復合調味料、配制酒等食品,但不允許在白酒中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嚴格按照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或原輔料使用不當帶入。
二、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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