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就《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初稿征求行業意見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袊鴦赵盒l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為貫徹落實新法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2016年初,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在深圳專題召開座談會,研究制定《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鑒于《目錄》的制定直接關系著各類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與人群的就業,是相關行業和社會公眾的重要關注點。因此,制定過程特別注意吸收利益相關方的參與,邀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等8家行業協會及8家企業代表共同研究,希望就《目錄》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同時通過參與對《目錄》的研討,促進行業對《目錄》的理解和執行。
經與會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醫療專家和行業代表等共同研究,擬納入《目錄》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種。病種根據“可通過患病者污染食品,并通過食物傳播”的原則確定;二是相關的癥狀體征。當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表現出《目錄》中所列出的癥狀體征時,應當暫?;蛘{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治愈或排除相應病原體感染后,方可繼續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目錄》根據研究意見進一步完善后,將于近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貫徹落實新法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2016年初,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在深圳專題召開座談會,研究制定《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鑒于《目錄》的制定直接關系著各類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與人群的就業,是相關行業和社會公眾的重要關注點。因此,制定過程特別注意吸收利益相關方的參與,邀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等8家行業協會及8家企業代表共同研究,希望就《目錄》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同時通過參與對《目錄》的研討,促進行業對《目錄》的理解和執行。
經與會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醫療專家和行業代表等共同研究,擬納入《目錄》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種。病種根據“可通過患病者污染食品,并通過食物傳播”的原則確定;二是相關的癥狀體征。當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表現出《目錄》中所列出的癥狀體征時,應當暫?;蛘{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治愈或排除相應病原體感染后,方可繼續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目錄》根據研究意見進一步完善后,將于近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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