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炸雞店從包裝到餐巾紙全部山寨LV 被罰超8萬元
據香港《明報》網站4月20日報道,涉案炸雞店位于首爾,開業時便以“Louis Vuiton Dak”做店名。當中頭兩字顯然近似世界知名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名稱,而印刷在炸雞店餐紙和外賣盒的商標也甚似該法國名牌。“dak”為韓文“雞”字的拼音,而“ton dak”發音則跟韓文“一整只雞”的語音“tongdak”相近。
LV去年9月指控炸雞店使用其名,損害其品牌。去年10月,法院指炸雞店違反《不正當競爭防止法》,勒令炸雞店不得使用該店名,違者每天罰款50萬韓元(約合2850元人民幣)。姓金炸雞店東繼而將店鋪改名“chaLouisvui tondak”,不過LV投訴發音變化不大,指控店東違反法院裁決,要求炸雞店為使用和展示“chaLouisvui tondak”29天,賠款共1450萬韓元。
店東盡管辯稱現用店名跟原判時所用不同,可是法官判決指出寫法即使不同,文字標示仍使人聯想到LV的商標,所以炸雞店須賠償LV損失。
另據香港《東方日報》網站4月20日報道,韓國一間售賣韓式炸雞的小食店,在貨品包裝和餐巾上,印上近似法國時尚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商標,甚至店名亦雷同。路易威登認為炸雞有損其品牌形象,將小店店東告上法庭。
2014年熱播韓劇帶起吃韓式炸雞狂熱,令炸雞店遍地開花,生意不絕,韓國更成為香港等鄰近地區民眾的熱門旅游點。
有見及此,不少韓國人都紛紛在當地開設炸雞生意,在熱潮中分一杯羹。而早在2014年,當地就有一間炸雞店的招牌和包裝盒,涉抄襲意大利著名時尚品牌普拉達(Pr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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