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建設食品安全溯源系統
一是明確工作要求。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調研食品安全工作時的重要指示精神,運用“互聯網+”模式,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手段,建立起覆蓋全市的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實現食品安全來源可查、過程可控、去向可追、責任可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明確工作分工。溯源系統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構建市級平臺,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縣(市、區)級下設分平臺,負責轄區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領域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
三是明確工作進度。一期任務: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縣級分平臺建設;2016年6月30日前,將規模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大型商超及所有食品批發企業、大型以上餐館、10%學校及單位食堂納入食品安全溯源系統監管。二期任務:2016年12月31日前,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 -2000萬元的食品生產企業、批零兼營食品流通企業以及納入創城工作檢查的農貿市場、中型餐館、60%學校及單位食堂納入食品安全溯源系統監管。三期任務:2017年12月31日前,實現全市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企業、學校及單位食堂100%納入食品安全溯源系統監管。
四是明確保障措施。各縣(市、區)及漳州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成立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由市場監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將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設經費及日常維護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確保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設按期完成并有效運行。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5-21)福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風險警示
- (2014-06-16)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 (2014-06-16)食品安全國家監督抽檢制度確立 11類食品抽檢結果公布
- (2014-06-16)發展改革委:從四方面強化食品安全的能力建設
- (2014-06-16)食品安全標準擬兩年內與國際接軌
參與評論